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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男車禍重傷 碩士生判賠501萬
2016/12/23 15:30:35瀏覽1|回應0|推薦0



中國時報【徐養齡╱竹市報台中公司行號申請導】

新竹市廖姓經理4年前行經竹科時,不慎撞上切進機車道的黃姓碩士粉筆生,廖重摔後腦部受創,反應、語言能力大不如前,怒向黃提告求償,法官認為黃切進車道未注意後方來車,是肇事主因,判他賠償廖姓經理501萬元。

判決指出,廖姓經理開車行經竹科竹村一路口時,前方黃姓碩士生剛好騎機車停在避車道講電話,講完後向左轉進機車專用道行駛,與台中公司登記從左後方行駛而來的廖男發生擦撞,廖當場重撞倒地,緊急被送醫救治。

廖男經診斷有創傷姓蜘蛛膜下腔併硬腦膜下腔出血、臂神經叢損傷等傷勢,傷後反應能力變差,語言能力受影響,勞動減損達50%,不僅收入銳減,日常生活也受影響,因此向黃生求償597萬餘元。

黃生則主張他沒有過失可言,就算他有過失,廖男部分也有重大過失,終究是廖從後方追撞他,因此至少需負起95%的過失責任,加上廖在車禍後仍在原職位上班,並未減損勞動剩力,請法官駁回廖男索賠。

法官認為,黃生起步向左進入機車專用道時,未注意後方車輛狀況,是該起車禍肇事主因,廖男未警覺右前方車輛開左轉燈要匯進車道,則為肇事次因,肇責廖男2成5,黃生7成5,判黃生賠償501萬(扣除已賠16萬及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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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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