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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版的兩岸協定締結條例...終於露出狐狸尾巴了
2014/04/03 16:57:02瀏覽368|回應0|推薦3

這篇報導值得住意:

『學生們提出的民間版草案,草案中以國與國間的定位,以及事前事後起碼可以拖掉九個月的空耗期,加上立委介入,公務員負刑事責任、任何人、團體都可以對協議提出影響評估報告等沮滯條款,這樣的條例如果訂定,兩岸簽署協議的可能性將大幅降低。

所以以實質來論,民間版應該叫做「兩岸協定不締結條例」。因為除了服貿以外,另外已簽的18項協議,都可以因為草案第21條的規定,必須在條例實施後六個月內送立法院重新「議決」,否則「自始不生效力」。

據此而論,兩岸連三通直航都必須立即停航,因為它自始無效,而已因司法互助遣返台灣的通緝犯,恐怕又要送回大陸。

此一條款猶如電腦中的時間回復裝置,按一個鈕,電腦就回到某一日期的狀態,而這一條可以立即讓台灣回到2008年以前完全鎖國時代。

2008年以前民進黨執政時期,就是公投、正名、制憲、建國,即使兩岸之間進入準戰爭狀態,亦在所不惜。民間版所謂的監督條例草案,並不是讓服貿協議有更多的監督,而是藉由一個條例,回到過去。而在330走上街道的學生,有多少人真正了解這個背後的目的和動機。』 



全文網址: 觀察站/最終還是…免不了走向意識型態? | 服貿爭議求解套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E8%A7%80%E5%AF%9F%E7%AB%99%EF%BC%8F%E6%9C%80%E7%B5%82%E9%82%84%E6%98%AF%E2%80%A6%E5%85%8D%E4%B8%8D%E4%BA%86%E8%B5%B0%E5%90%91%E6%84%8F%E8%AD%98%E5%9E%8B%E6%85%8B%EF%BC%9F-8590126.shtml#ixzz2xoNPVIj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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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classic-blog.udn.com/tomfreeman/12137225(以史為鑒)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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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omfreeman&aid=1222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