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黃佳琳/高雄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在立委任內,收賄幫廠商喬事遭收押,另一位前國民黨立委鍾紹和,也被控在立委任內收受三百萬元賄款,協助聚利順公司「喬」事,昨天被高雄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檢方並認為鍾玷污立委職務,建議量處適當刑度。
鍾︰係政治金援 無對價關係
鍾紹和昨日回應,該筆三百萬元是沒有對價關係的政治金援,與他擔任立委職務毫無干係,他在收到起訴書後,將與律師研商,捍衛自己的清白。
起訴書指出,被告鍾紹和(五十六歲)於九十七年二月一日至今年一月卅日擔任立委期間,先後出任經濟委員會召委、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委員等職務,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
被控幫廠商「喬」事收300萬
九十九年間,新加坡商永順集團所屬聚利順等公司業務實際負責人董欣耀(不起訴),因港外駁油申請案涉及主管單位太多而無法通過,於是尋求鍾紹和幫忙,鍾乃指示助理發函給環保署表示關切,並二度在國會辦公室召開協商會,邀請聚利順公司員工、交通部、環保署及經濟部等單位派員參加。
去年四月十五日,董欣耀邀請鍾紹和到其公司洽談,涉嫌交付三百萬元賄款,希望他積極處理申請案,鍾乃於隔月十七日又請交通部等單位人員開會協商,會中決議該申請案管轄機關為經濟部,並請修正石油管理法,將海域範圍納入規範,同時向董報告進度。
五月廿七日晚上,董欣耀在高雄市民權路住處再次行賄四百萬元做為答謝,鍾紹和則因申請案無具體成果拒收;申請案後因礙於現行法令無法過關,鍾乃指示助理草擬「擴大高雄港區域管理範圍五浬海上範圍」提案,透過其他立委在全體委員會議提案,並做成附帶決議,以立法院函送行政院酌參。該案經市調處移送法辦;鍾紹和應訊時指出,三百萬元是董對其服務處開支的贊助,否認涉嫌貪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