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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04:09:36瀏覽1549|回應14|推薦82 | |
兒媳邀約。 路上,來個自拍,免得待會兒餐館裡又忘了拍照。 嘻嘻...這次沒忘。 再來一張! 第二天,夫妻倆抽空赴工地清理! 可能防毒面具不夠嚴密,我還是吸入肺裡不少強烈的清潔劑。 可憐,咱努力醫治了一年零九個月、本來幾乎已完全痊癒的咳嗽,又開始了! 那好吧,趁著心情不大好,繼續發點牢騷... 最近在臉書上,連著被人稱呼為大牧師,這實在不太妙! 記得唸初中和高中的時候,我因為文章投稿(初中、投大華晚報;高中,投中央日報)被刊登,同學們戲稱我為大文豪,那倒一笑置之罷了。 剛來美國不久,參加國際嘉年華會,和老公兩人古裝登場、演唱小放牛。第二天,巨大的照片被登上當地報紙、頭頁的半個版面;一位閨蜜立刻打電話來要我請大夥兒(就是咱們的ABQ華人合唱團)吃飯,還戲稱我為大明星。那也還是罷了。 不過,說正經的,對於影星、歌星、舞星等,我一向覺得用演員、歌手、舞者...這樣的頭銜來代替,應該是比較恰當,既具有水準,又不失敬意。 星,尤其是明星這詞兒,含有拜偶像的味道。 說到作家、演說家、政治家等等,人家既然自成一家,我當然尊重。可惜一般看到的,更多是些政客、狡辯家... 「大」作家(a great writer) 本來的原意甚好,只是翻譯成中文之後、當成讚美詞,用濫了(也可說用爛了),有一種說不出地叫人難受。 至若牧師一職,此乃至為謙卑恭敬的傳福音、牧養主耶穌小羊的工作... 怎麼?也想出個頭、當個甚麼明星之類的? 再說,上帝面前,我何「大」之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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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