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時間:上學期至10 月15 日前、下學期4 月15 日前。
貳、計畫精神
為讓家長實際感受免學費教育政策,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以下簡稱免學費計畫)比照國中小學生就學免繳學費概念,5 歲幼兒入學之學費,由教育部及內政部依主管權責及園方性質分別給予補助。
參、補助對象
一、95 年9 月2 日至96 年9 月1 日間出生之5 歲幼兒,且就讀公立幼兒園或私立合作園者。
二、依法核定緩讀之學齡兒童,且經鑑定安置於公立幼兒園或私立合作園者。
肆、補助項目免學費計畫之就學補助,包括「免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簡稱弱勢加額補助)」二種,分上下學期補助,內容分述如下:
一、免學費補助:就讀公立幼兒園者,幼兒入學時不用交學費,其費用由政府給予補助;就讀私立合作園者,一學年由政府代繳學費最高3 萬元(每學期最高補助1 萬5,000 元)。
二、弱勢加額補助:除免學費補助外,幼兒與父親及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或養父母)之家戶年所得總額在70 萬元以下者,依家戶年所得級距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如餐點費、材料費、活動費等)。
三、前二項補助合計,經濟最為弱勢者,最高得免費就讀公立幼兒園,就讀私 立合作園者,每名幼兒一學年最高得補助6 萬元(每學期最高補助3 萬元);各補助額度請參閱101 學年度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就學補助彙整表。
http://www.ece.moe.edu.tw/?p=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