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上街注意事項以及敬告穿制服的走狗 水筆仔阿茵2009/05/16
2009/05/17 00:52:47瀏覽497|回應2|推薦2
上街注意事項以及敬告穿制服的走狗   水筆仔阿茵2009/05/16

本文轉載自:旭日之丘

.
昨天大家都看見警察國家的恐怖手段以及國民黨的暴力本質。
也好,我
上一篇提過,這一切都是為了給國際社會看,讓他們看清幾個重點:

  1. 國民黨不值得期待,請盡量對這個暴力貪腐政權施壓
  2. 台灣人民不等於國民黨政權,請繼續協助民主發展,以防止邪惡共產中國將勢力推向太平洋,進而危害國際和平。
  3. 台灣的徹底獨立,能確保中國共產黨政權的崩潰,對於圖博、東突地獨立大有幫助,對世界人權大有好處。
  4. 台海問題是國際問題,雖然有七百萬白痴笨到投給一個賣國賊,但絕大多數人都覺醒了。
  5. 協助台灣人民就是協助國際和平繁榮,向國民黨政權施壓才能確保台灣前途不被中國干涉。
  6. 台灣被併吞(統一),絕對會立即導致戰爭,獨立才是唯一和平的道路。

好啦!看了katel這一篇,加上昨天在噗浪上的各種談話,寫個注意事項好了。

 

  1. 上街沒有違法、拿國旗沒有違法、高喊陳匪滾蛋也沒有違法,警察根本沒理由抓人
  2. 但他們就是要抓,沒關係,不用過度反抗,他們有兇器、他們人多、他們受過暴力訓練,跟他們打一點勝算也沒有,邊走邊喊口號即可
  3. 警察沒權力沒收我們的東西,但他們還是會沒收,記得把被拿走的東西記下來,誰拿的也記下來,事後要求通通交還,連張衛生紙也要計較,不然要他們賠償
  4. 被帶走不需抵抗,但也不用合作,任何問話都不用回答,也不需留下任何資料,他們沒資格,也不用理會他們隨口亂講的法條,但記得要求聯絡律師,還有記下員警姓名、編號。
  5. 被限制自由之後,可以要求飲用水、飲料、便當、上廁所之類的,盡量煩死他們
  6. 律師(最好是連記者……不是妓者喔!不要搞混了,統媒的人渣就不用找了)來了之後,不要說什麼保留法律追訴權的,有什麼好保留的,當場告知那些警察會立刻提告
  7. 上街不用帶身份證件,但不要自己一個人上街,絕對要讓家人朋友知道,出事才能獲得援助。(如果是像我一樣巴不得把事情鬧大,或本來就被盯上的人,帶不帶證件都沒差了啦!)
  8. 最好帶著民進黨民代、黨部、公正媒體的相關電話,可以隨時聯繫


以上幾點是基本的自保守則,有些部份是刻意要找警察麻煩,到不見得要照著做,但不合作主義是其中核心原則就是了。警察都受過威嚇訓練,一般人碰上很容易被嚇到,但嚇到歸嚇到,總之違法的是警察,我們完全不需聽他們的。

我這也不算教唆犯罪,因為犯罪的是警察,是現行犯,我沒當場把你打趴抓起來你們應該偷笑了(不過我也打不贏就是了)。

至於這些穿制服戴帽子的,你們給我聽好了,你們要當國民黨狗是你家的事情,但你侵犯人權、違法亂紀,別以為人民沒看在眼裡。現在遊行都有人跟拍,拍一個告一個,告訴你們,陳雲林如果出事,丟官的是你們頭上的國民黨狗官,你們又不會怎樣。但如果傷了台灣人民,我們決不讓你好過,先記個過,明年年終泡湯,要你登 報道歉、要你賠償、讓你變成記者一直拍的公眾人物,看你爽不爽。

想想馬桶跟好爛市長昨天晚上立刻開始撇清責任,好像這一切都跟他們無關一樣,被罵的只是你們。

懂嗎?陳雲林被嗆,是你上頭倒楣,對你陞遷有益。台灣人受傷,上頭狗官罵你們,台灣人民也罵你們,何苦來哉

別說我們沒警告你們,台灣人再受傷,你們絕對要倒大霉。

自古以來,走狗一向都死的比主子還要慘。

---------------------------------------------
補充資料,請看1103國民黨暴力受害者CoffeeShop的文章:
㊣暴力,我嚐到了--來自中華民國的警察!

同時向三位受難者致敬,你的遭遇告訴我們,我們太溫和了,國民黨想試人民底線,咱們走著瞧。

此文章的連結

□ 〔 資料來源: 尋找夢想的天空 | 引用網址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c3511&aid=2956028

 回應文章

Taiwanan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517/警車撞2人 目擊者:時速近百 (2009/05/18)
2009/05/18 18:10
民進黨昨天(17日)舉辦517嗆馬保台大遊行,兩名從桃園到台北參加遊行的男子張忠雄和徐仁山晚間卻遭警車高速衝撞,造成一重傷、一輕傷。這起車禍發生在517晚間7點12分,根據目擊者描述,當時警車開得很快,而且地上沒有煞車痕跡;只是事發地點是在大馬路上,並非斑馬線上,也就是說,兩名男子是直接穿越馬路,雙方恐怕都有責任歸屬問題。

車禍目擊者、一名遊覽車駕駛指出,兩人過馬路的時候,兩側都沒有車,「只有這一部警車而已,所以開得很快,我預測車速沒有80也有100公里(時速)。」此外,地上並沒有煞車痕跡。

發生在杭州南路二段7之1號前的這起車禍,還有另一個重點,斑馬線是在30公尺外,初步看來,一邊是穿越馬路,一邊疑似超速,雙方的責任歸屬,台北地檢署已經派了檢察官到現場調查,肇事的警車也拖回刑事局漏夜進行鑑識。

而撞傷兩名遊行民眾的中正一分局員警林建智移送大安分局做完筆錄之後,隨即移送到台北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以10萬元交保,雖然林建智通過吹氣酒測,但檢方仍抽血送驗。

18日凌晨1點,林建智經過檢方4個多小時的訊問,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諭令以10萬元交保,他的父親特地從台中北上,還為兒子帶了乾淨衣物。

根據了解,檢方認為林建智當時車速的確過快,才會撞傷517遊行的民眾張忠雄和徐仁山,雖然林建智已通過吹氣酒測,但檢方仍抽血送驗做最後確認,至於車上另一名員警廖乾智仍然是證人身分應訊。(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Taiwanan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517/郝龍斌證實警車未剎車 檢方:車交刑事局保管(2009/05/18
2009/05/18 18:00
針對517嗆馬保台大遊行,發生兩位老翁遭警車衝撞受傷事件,台北市長郝龍斌在17日晚間10時30分舉行記者會,他表示,對於台北市警局未善盡保護民眾責任,導致兩位民眾受傷,他要向傷者、家屬及社會大眾道歉,說完後並深深一鞠躬。但他也證實,據他初步了解,當時警車確實未做剎車,他說,檢警相關單位正進行調查,查明後必將嚴處,絕不寬貸。另一方面,在民眾的要求下,檢察官莊俊仁也到現場說明處理原則,並強調肇事警車絕對會交給台北市警局以外的單位保管,絕對會秉公處理。

517嗆馬保台大遊行進行到17日晚間8時多,發生意外事故,自桃園八德前來參加遊行的張忠雄(39年次)和徐文山(31年次)在台北市杭州南路、金甌女中附近遭警車衝撞,其中59歲的張忠雄顱內出血,生命垂危,據目擊者和桃園縣議員張文瑜表示,當時警車的速度超過100公里,看到兩人過馬路,也沒有剎車,就直接撞上去。而根據警方公布的資料,當時駕車的員警是林建智(21歲),警專25期畢業,同車的廖乾智(35歲)是警專12期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