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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9 12:31:39瀏覽71|回應1|推薦0 | |
衛福部訂定進口豬各部位萊劑最大殘留容許值後,如何清楚標示成了最大難題。衛福部長陳時中曾強調,用到豬油的食品也須標示產地國,但衛福部食藥署前天深夜公佈的草案卻規定含豬油的散裝食品可免標產地,打臉陳時中。
陳時中昨回應,食藥署預告的修正草案仍在預告期間,還有修改機會,基本架構上還是要朝向全面標示方向進行,接下來將與相關團體、單位溝通,瞭解是否有什麼困難,仍希望能盡量標示,讓消費者可以清楚選擇。
台大毒理學研究所教授、台灣毒物學學會秘書長姜至剛提醒,心律不整、心臟傳導異常民眾若經常食用含萊劑豬油,可能危害健康,因此須清楚標示,讓危險族群避開美豬油;姜至剛建議趁此機會建立食品產銷履歷,這樣一查就能清楚來源,只標示原產地就很難確認加工肉品是否摻和不同產地豬肉,後續稽查上也有困難。
台大食科所名譽教授孫璐西表示,國內進口豬油的使用量非常大,不論是產品本身或作為原料都應標示原產地國;台灣產製的豬油量不夠,過去才會出現餿水油製成食用油的食安事件,未來含萊劑美豬油進口至台灣,價格低廉,難保廠商不會使用。
食藥署上月廿八日在蔡總統宣布開放美豬美牛政策方向後,立即公告廿項散裝食品標示新制,但豬油製品未在規範中,無需標示原產地國。陳時中本月四日強調「未來美豬油脂不論散裝、包裝食品或入菜都須標示,將修改食藥署草案內容。」但前天深夜食藥署預告「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第五點修正草案」 ,使用豬脂的散裝食品無須標示原產地國。
針對食藥署屢次在深夜將重大訊息悄悄放上官網,被質疑壓縮預告可表達意見的時間,陳時中替食藥署解圍說,為了再次確認文字才會在下班時間上網公佈,這次訊息內容早在九月五日對外說明,並非刻意躲藏。
台灣的萊劑容許量以ppm(百萬分之一)為單位,並非比照Codex的ppb(十億分之一),專家批評兩者經換算會有四捨五入差異,等於每個品項都放寬近一點五倍容許值;陳時中解釋,世界大部分的國家都是以ppm為單位,台灣的標準幾乎九成五以上也使用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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