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4/09 15:25:34瀏覽995|回應0|推薦2 | |
【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去年底至今年3月,光是4個月就有2萬人次被記功、嘉獎。縣議員張肇良昨天提出質疑,他表示,獲嘉獎的人這麼多,但是被懲處的卻只有個位數,功過不成比例。 縣府人事處表示,去年底到今年初,桃園縣連辦了三合一、第二與第三選區立委補選共3次選舉,獲獎勵的都是參與選務有功人員,這種獎勵並非常態,全縣公教人數有2萬4523人,獎勵都是依照中央規定辦理的,並未隨便考核。 人事處表示,用敘獎來鼓勵公務員認真做事,並沒不好,功懲本來就不能成比例,縣府雖勇於嘉獎員工,但對於做事怠惰者,也會打「丙」等考績。前年就有2人因為病假太多、積壓公文被打丙等;去年有6人考「丙」,其中4人在機關服務、2人在學校,還有公務員因為操守、言行不當遭到免職。 桃園縣議會昨天進行人事處、勞動處、民政處等單位質詢,議員張肇良表示,公務員考績新制還未定案,但他看到縣府公務員獎勵如此浮濫,就覺得連3年丙等很合理,「公務員整體表現真這麼好嗎?大家心裡都有數」。 議員林俐玲也表示「我支持公務員考績新制」,她說,3年連拿丙才解雇,這個標準真的是很寬鬆,「你去查訪民間企業,有那個企業主可以容忍員工偷雞摸狗3年的?」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