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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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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4 15:36

一個釣魚臺 漢奸汪精衛復活了

李登會説,釣魚臺是日本的.

日裔大陸是個大冤獄,日裔河壩巡,日裔漢奸黃花大鮭魚,還有漢奸西海岸,都露出狐狸尾巴啦!

日寇滾出釣魚臺!

釣魚臺是我們中華民族浙江人 福建人 臺灣人祖祖輩輩打漁的地方

釣魚臺是中國的,目前是中華民國 臺灣省 宜蘭縣的一個無人居住小島.

小肉球~台灣是小丑?的汪精衛不抵抗日寇思想真的是被全世界華人唾弃!

李登輝阿扁20年修改科教書毒害臺灣人 讓臺灣人糊裏糊塗的效忠日寇,糊裏糊塗的糟蹋污蔑中國祖先,馬英九政府的撥亂反正在哪里?

阿海
2012/09/08 08:53
懇請規勸阻卻對方長期干擾人民的現行行為。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備註〔“歸納”〕:
1.星期六大約將近AM 4:00,本人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
2.星期日早上,鄰居為血手印報警處理,本人就是在旁邊觀視的旁觀者。
3.星期一大約將近AM 7:00,有警車駛出對街的〔劉家〕巷口,應是逮捕到兇嫌。〔根據對方之說詞,AM 5:00就報警抓人。〕
☆懇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犯台灣人民的做為,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司法機關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拜託,拜託!
☆敦請中華民國的司法機關查明,台灣人民受到劉縣長命案的相關人士的長期侵擾,究竟是哪一個政府機關的權責呢!?
☆敬請規勸阻卻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之相關人士使用“鐳射武器”危害本人生活之現行行為。
敬請規勸阻卻對方使用相關技術干擾人民者與姑息縱容其侵擾人民者與企圖不明者,並且皆為此次台灣侵擾事件以及諸多案件或事件之當事人者,終止其長期干擾人民之行為。
包括:
劉邦友遺孀彭玉英及其女兒彭明珠、
“司法人員第一名錄取之人”邱文甫以及其親生父母〔蔣〕劉玉勳與〔簡〕〔江〕邱美、
邱淑娥“Madam”、
當時的警員林柏青與蕭智仁、
“食物不潔”一案之相關人士、
仁寶負責人許勝雄的近親或員工、
承辦案件之司法官員、
南門國小6年5班有參加結拜的同學、
桃園國中3年20班有介入此事件的同學、
有去參加“慶功宴”的人士。
Question:
A.“一發不可收拾”,官員開槍擊斃劉縣長,造成一連串之案件與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確定詳細,勿枉勿縱,以保障民權,維護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
B.司法人員故意拖延時日,怠忽職責,間接危害平民百姓的生活或工作自由之現行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立即阻卻其“亂世間”之現行行為,讓社會回復安靖,本人的生活亦得以恢復正常,拜託,拜託!
重點要項:
A.敬請告知彭玉英女士:名利結合之婚姻,並非真愛,敝人勿需成為“第2個劉邦友”!有形的財富也買不到的身心靈建全。
B.“一發不可收拾”的真相一看便知,有需要讓人民為了基本人權,一再地陳情這件事嗎?
C.“食物不潔”一案的始末為何?劉宅官邸血案與“食物不潔”一案的關聯性為何?
D.官員巧妙地利用劉宅官邸血案是“主動偵辦的案件”,造成懸案十多年,以至於牽連甚廣的情形。人民的觀點,顯然就是中華民國司法的“無能”!
E.“夢境殺人法”&“偷窺技術”。“鐳射武器”是一種具有衛星定位導航功能與能夠侵犯他人隱私的放射線武器!
F.“鐳射武器”牽涉到專利權人以及預謀行為問題。
G.原本有可能是依照情節輕重判刑,卻因為“鐳射武器”侵擾人民的關係,造成完全的“一併同罪”的情形!?
H.司法人員待遇優渥,又有退休俸、終身俸可領,怎麼可能有人民教唆官員殺害縣長的情形呢?
I.“罪行法定主義”,或可解釋為:有殺人者就是殺人者,無殺人者就不是殺人者。
J.劉宅官邸血案,敬請桃園縣議員劉邦鉉表示意見。
K.針對“食物不潔”一案,敬請新竹縣議員蕭志潔表示意見。
L.本人服完兵役之後,早就已經全心全意投入於職場之中了,早就與親戚沒有在來往了,更別說是劉邦友、彭婉如、江鵬堅、陳定南這些政治人物了。本人一直都是工廠的勞工,無與政治人物有往來。敬請告知仁寶集團,要求他們必須立即“Over!”
M.“七匹狼...。”&“死有重於泰山,有輕如鴻毛...。”
N.邱Madam的老爸就是仁寶ㄟ大戶。敬請告知對方,敝人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戶人家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O.許志雄、劉煌源、卓明同、林玉營、劉永慶都是仁寶許勝雄的近親或員工。敬請要求仁寶集團必須立即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P.“目標江幸恬。”“結婚證書,名會使改來改去。”“江幸恬ㄟ囝ㄚ是誰的。”敬請鑑定明確,避免糾紛。
Q.“操弄司法”,然後日以繼夜、年復一年地公然狡辯與公然毀謗他人。違反善良風俗 &“夯來夯去”是當今的時尚潮流!?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緣盡,“Over!”

阿海
2012/9/8

ez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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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6 21:07




阿海
2012/08/10 10:36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備註〔“歸納”〕:
1.星期六大約將近AM 4:00,本人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
2.星期日早上,鄰居為血手印報警處理,本人就是在旁邊觀視的旁觀者。
3.星期一大約將近AM 7:00,有警車駛出對街的〔劉家〕巷口,應是逮捕到兇嫌。〔根據對方之說詞,AM 5:00就報警抓人。〕
懇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犯台灣人民的做為,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司法機關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拜託,拜託!
本人服完兵役之後,早就已經全心全意投入於職場之中了,與親戚沒有在來往,更別說是劉邦友、彭婉如、江鵬堅、陳定南這些名人了。敬請轉告仁寶集團,要求他們必須立即“Over!”
Question:
非常戲劇性地邱文甫一槍擊斃了前桃園縣長劉邦友,這是一件完全的事實。彭玉英既然是劉邦友的未亡人,又是案發現場之目擊者,理當主持公道,勿枉勿縱共同維護台灣司法之尊嚴,豈可因為其一己之私慾之心,造成台灣同胞長期受到惡耗的影響與干擾,這是什麼一貫之道理呢?邱文甫的確是一名很優秀的人士,但是國家的法律並沒有立法通過,可以犧牲許許多多的無辜者的生命,只為了解救一名優秀的人士啊?端正社會風氣,維護善良風俗,煩請彭玉英務必阻卻邱文甫公然狡辯與危害人民權益之行為,拜託,拜託!
邱文甫的親生父親是劉玉勳,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邱文甫在劉邦友的慶功宴時一槍擊斃了劉縣長,就等於是劉家的人殺死劉縣長,這是如何地奇恥大辱的大事情了。所以,若非劉家假藉主謀說,並且在司法上做出偽證,劉家怎麼可能縱容劉煌源與秋文甫長期危害本人的生活呢!真相大家都知道,然而劉家為了面子問題,長期侵平民百姓的生活,實在是很沒有道理,希望各界能夠勸阻劉家這種無法無天的做為,讓社會回復安靖,本人的生活亦得以恢復正常,拜託,拜託!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之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

阿海
2012/8/10

阿海
2012/07/27 09:18
懇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犯台灣人民的做為,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司法機關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拜託,拜託!


 

Question:“彭婉如命案,劉永慶因為是被害人的親人,所以已經改列為污點證人了,你就是全部的命案的唯一的兇手” <2012.7.27>

〔邱文甫〕:“沒有往來不代表他不是兇手,無熟識的人就不可能是兇手嗎?他根本就是一個冷酷無情的殺人魔鬼。” <2012.7.27>

☆究其因果關係,不難理出一個頭緒來。正所謂種劉得彭、種彭得劉之意也!

解釋:劉邦友命案與彭婉如命案乃是互為因果之關係

阿海
2012/07/05 09:02
懇請 法務部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淺短的策略",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規勸阻卻劉家"雙龍背"所為之一切侵擾與公然狡辯之行為〔"亂世間" 〕,拜託,拜託。
特別說明:對方人士為了劉宅官邸血案,刻意危害本人生活(或生存權)之現行行為,並且是持續干擾台灣人民長達數年之久的現行事件!
您好: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混淆事件真相、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使用同一個衛星頻道,侵擾或毀謗本人之做為。〕
Question:是槍擊命案ㄟ〔劉宅官邸血案〕
A."貪污腐敗∙∙∙。""爾虞我詐∙∙∙。"
B."群策群力,竟是始料未及的後果。"
C."一發不可收":"他們兩個在相摟ㄟ時準,打出第一發。""因為後作力的關係,導致槍口上揚,並且擊中劉縣長的頭部要害∙∙∙。"
D."官員開熗殺人,就這爾簡單嘛":"慶祝榮退的時候,搞成傷亡慘重......"
E."是下班時間":"但是邱文甫仍具司法人員之身分!""∙∙∙差15分鐘才算卸任。"
F."為了報猛沃港的仇恨":只怕是邱〔劉〕文甫為了此事,險些丟了官位∙∙∙
G.槍擊命案:"槍枝編號";"警衛室";"主動偵辦的案件。"
Q:"老三ㄟ哪會沒來":
1.沒去參加結拜〔國小4年級的時候〕,號作"老三ㄟ哪會沒來!"
2.國小入學時的學號順序,是以出生日期做排序。
忠義家風:
Question:忠義家風
"毒死伊ㄟ養爸ㄚ"、"肝膽相照"、"貪污腐敗"、"一發不可收拾"、"食物中毒事件"、"牽連甚廣"、"飛機差點掉下來"、"加一塔加一塔"∙∙∙etc.
Question:"報復來,報復去。""互為主謀。"
A."彭婉如命案"
對方:"逃不出去,又被抓回來了。 "∙∙∙etc.
B."江鵬堅的遺言":
對方:"好運ㄟ得時鐘,歹運ㄟ得番阿火枝。""一詩兩命!"∙∙∙etc.
C.“陳定南∙∙∙”
對方:"沾血的三民主意。""是陳定南ㄟ血跡,無不對。""有?ㄟ手紋喔。"∙∙∙etc.
Q:案發之後都有做偽證以混淆案情的情形!
Q:"偽證就是最好的(反向)證據∙∙∙"
Q:人際關係或利害關係能及於劉邦友、彭婉如、江鵬堅、陳定南等人士者,便是重點人士。同學關係或利害關係與林柏青、邱文甫、劉煌源、邱(劉)明賢、蕭智仁、江幸恬等人士有關聯者,本人似乎早就已經成為被追查的關鍵人士了。
Q:能掌握被害人的行蹤或行程,並且預謀加害之,豈只是科技的運用而已,尚包括人事上的關說利用與爾虞我詐。
Q:似乎是要把所有的懸案全部查明,才能徹底解除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Question:"Mother love you∙∙∙" and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麻煩邱文甫ㄟ親生父母〔蔣〕劉玉勳與〔簡〕〔江〕邱美勸阻令郎一切公然毀謗與公然狡辯的行為,拜託,拜託。
☆敬請 一貫道務必勸導阻卻你們家的"雙龍背"所為之一切侵擾與公然狡辯之行為,拜託,拜託。
法律與科技:
Question:"司法案件敢有可能依行政疏失處理?"
不能證明司法人員參與其間,只是故意拖延時日而已。
Q:"一貫的技倆":關說、爾騙他詐、做偽證。
1.邱文甫:"法院已經裁定伊是兇手啊,伊要擱毀謗官員。"
2.法律專業能力:"被害人變造兇手,兇手變造被害人∙∙∙。"
3.聽聞得知,邱文甫當時為檢察官之身份,如何才能使法院裁定第三者是兇手呢?
4.例:造假軍中記錄一事:責任歸屬問題。
5.錄影帶證據顯示與當時現場人士之證詞為何?
6."慣犯 and 累犯。""嚴懲。"
Question:"夢境殺人法" and "偷窺技術"
☆是一種具有衛星定位與導航功能的放射線武器。
1."不但用放射線武器,而且還用言語激怒∙∙∙。"
2."夢境殺人法" and "偷窺技術"
☆對方:"是他發出來的文嘛∙∙∙。"
1."竊盜他人的帳號密碼而為之∙∙∙。"
2.是經由哪些伺服器所發出來的文嘛?
Q:邱文甫是讀法律系的,劉煌源是搞電子工程的,這種情形顯然是他們兩人通力合作,聯合起來危害本人的情況。
☆衛星訊號的發送範圍有多廣,事件發生地的範圍就有多廣。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之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緣盡,"Over!"
阿海
2012/7/5

阿毅
2012/06/13 16:29
你感到恐懼、不安、或不相信任何人嗎?
你會不會擔心未來的財務狀況呢?
你想知道如何改善這些情況嗎?
點擊下方連結就可以了解更多...
http://bit.ly/KWv1JV

祝福您獲得健康+財富+自由!

phoebeuu
2012/06/07 09:28

有關課後照顧的政策,

郝市長曾說:現在許多雙薪家庭,夫婦往往到了晚上6、7 點都還回不了家,而小朋友課後的安置,就成了家長於工作之外的最大困擾;過去學校每個學期都會調查有意願或有需求參加課後照顧的學童人數,但若參加人數不足、不符成本,就無法順利開辦;從99 學年度起,若課後照顧未達開班人數時,市府將補助所需費用的差額。簡單來說,99 學年度起,只要學童有意願或需求,學校與幼稚園就會開辦課後照顧服務,幼稚
園到晚上6 點、小學則到晚上7 點。

但是台北市教育局現在卻說,學校應盡量以跨年段方式編班,以達每班學生人數15人之開班門檻。惟未達10人時,得經家長同意後,由學校轉介學童至鄰近課後托育機構進行課後照顧。

所以去年國北教大實小沒開成課後照顧班,學校叫我們自己想辦法。有點擔心今年是不是也要這樣?

所謂的若課後照顧未達開班人數時,市府將補助所需費用的差額。變成是空話嗎?

未來的市長,可否幫幫我們


0816
2012/06/05 14:01

Dear議員:

楊議員多屆議事問政與扶貪捐款,實在是為政與問政的典範,對於您的敬重,時常於親朋好友之間提及,日前收到您給我的生日賀卡,萬分感謝!

0816敬上20120605開心(ㄏㄏ、ㄎ、哈)足感心耶笑


阿海
2012/04/03 11:46
懇請 要求對方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懇請 規勸阻卻之:“淺短的策略∙∙∙”

您好:

懇請 規勸阻卻之: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混淆事件真相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and living〔or life;憲法保障人民之自由權與生存權。〕之現實問題,懇請規勸阻卻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please。
懇請 敬告奉勸對方與案件相關之人士,務必崇法務實,依法處理,如此才不至於失去民主法治之真諦。
備註:本人當時為某電子公司之中班技術員。本人並非對方之家族成員,亦非仁寶集團之員工,勿須被捲入對方家族內部的恩怨情仇與爾虞我詐之中。


阿海
2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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