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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18:36:02瀏覽482|回應0|推薦3 | |
說明: 一、 本席歷年來,多次呼籲市府針對議員關說,務必建檔送政風處與研考會備查。本席認為,民意代表為民關說天經地義,但是關說內容究竟是為公益還是私利,都應該攤在陽光下,接收檢驗。 二、 本席強調,過去議會也爆發過多次議員關說爭議案件,諸如瀝青工程案以及近日的雙子星招標弊案,都涉及議員關說,並導致官員、議員以及公務員法辦。因此,市府務必以針對議員關說不論為公益,為私益,都應建檔送政風處以及研考會備查,如關說事項有爭議,也應立即送法務局解釋。 三、 本席認為,所有議員關說,不論內容為何都要禁得起民意以及法律的檢驗,市府官員切莫為了預算審查而退縮讓步。如關說案件爆發司法爭議,官員以及公務員也能立即將關說內容函轉司法單位調查,以示清白。如果隱匿內容,往往在案情爆發後,列為偵查偵辦對象,而官員、公務員之罪刑量度較一般人重,因此更不能不謹慎處理議員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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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