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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徵地 市庫失血30億
2010/09/08 16:11:05瀏覽180|回應0|推薦0

議員指圖利少數人 建議交建設局主管 可省公帑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過去4年,為了整治河川和山坡地保育,總共花了超過30億的土地徵收費,市議員楊實秋認為如此是圖利少數特定人士,因此建議未來應該把山坡地相關工程移交建設局主管,由水土保持法來約束,就可以不必徵收,減少公帑浪費。

對此工務局長莊武雄表示,未來針對山坡地的保育和相關工程,將成立「山坡地工程處」,這個單位應畫歸哪個單位管理,還有討論空間;由於水土保持法約束的是土地所有人,基於這一點,畫給建設局主管的確可以省掉不少公帑。

楊實秋表示,他近年審理預算時,發現養工處的邊坡養護和水土保持相關溝渠工程,工程預算和土地徵收費比例明顯不合常理,甚至有些工程,都疑似有特權人士曾背後施壓,逼迫養工處編列高額預算徵收土地的情況。

楊實秋拿出市府提供的資料,指出從91年到94年度,市府總計花了30億元以上在溝渠、水利的土地徵收,其中社子島堤防和堤外行水區工程,兩年總共花了超過10億元徵收。另外洲美堤防新建工程,也花了35千多萬元的土地徵收費。

楊實秋說,養工處施做邊坡相關工程,如工程範圍有私有地,連帶必須要徵收這些私地,結果不少工程都出現工程費可能只有幾百萬,但土地徵收費用要上億元。

但同樣是山坡地邊坡,假如由建設局來負責,如需進行水保工程,依據水土保持法的規定,不但不用編列徵收土地費用,而且可要求地主配合工程進行。

因此楊實秋要求,未來邊坡養護工程應轉由建設局主管,而且未來一年,也應該暫停編列水土保持相關溝渠工程的徵收費用。不過他也坦言,目前這種作法只能約束到坡地的部分,河川整治的土地徵收部分,仍有賴中央修法。

對此市府養工處長羅俊昇則說,未來一年,市府並沒有編列任何河川整治土地徵收的預算,至於山坡地的部分,理論上畫歸建設局管轄就可以不必徵收,但假如遇上地主堅持不做,還是很難加以約束。

2006-07-20/聯合報/C1/北市.文教】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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