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來台 同學笑「爸媽不要」
【聯合報╱記者陳東旭/台北—雲林報導】 2008.12.30 02:49 am
兩岸婚姻一直被台灣部分政客歧視!內政部昨天終於修正毫無道理的「十三年」條款,讓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可來台。多年來在網路上奔走的雲林虎尾農民陳應隆認為,政府只踏出一小步,陸配要達到與外配同等的權益,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在雲林種柳丁的陳應隆三年多前到福建省福清市認識陸籍妻子,兩人墜入情網,陳應隆不計較妻子已有一歲的女孩事實,仍步上紅地毯。但回台後才發現兩岸婚姻遭受到多如牛毛的法令阻礙。尤其「十三年」條款讓他與妻子完全不能接受,從此,陳應隆在聯合城邦網路上開設部落格,不斷奔走控訴這條法規的不合理。
滿口台灣國語的陳應隆說,他愛屋及烏,當然也愛妻子的小孩「小靜」,但每當看到「小靜」獨自一人放在大陸,他與妻子的心就絞痛不已。「小靜」一歲時還不懂事,但現在已四歲,懂事後一直央求要跟爸、媽來台灣。但來來回回每見一次面,在機場、在車站離別時,他們的傷口就撕裂一次。「小靜」的幼稚園同學還笑她,爸媽都不要你了,才把你留在大陸!
陳應隆說,「小靜」不斷問他,何時才能來台灣啊!他只好一直騙、一直騙,要她乖乖聽外公、外婆的話,不然就不能坐飛機來台灣了。「小靜」懂事又獨立,她乖乖地、痴痴地等,有時太想念時就寫信,甚至哭著打電話要媽媽,希望有一天能坐飛機到台灣。
陳應隆表示,依照新的規定,他算了一下,「小靜」最快要到八歲才有資格來台,但還受到一年六十個名額的限制,屆時不知能否順利來台。他不懂政客的語言,這種限制沒有意義,大陸的小孩變成台灣人怎會平白享受台灣的福利?將來這些「新台灣人」不也是要一樣納稅、服兵役嗎?這些年幼的小孩因為兩岸婚姻成為犧牲品,留在大陸又有隔代教養的問題,更讓人不平的是,外配的婚姻移民根本沒有這些限制,獨獨限制大陸配偶,這樣算是講人權的台灣?
他說,自從他架設論壇網站後,呼應的人數已超過數百人,很多陸配都有此問題,孩子都要忍受分離之苦。
【2008/12/30 聯合報】@ http://udn.com/
看到這,我忍不住哭了,淚如雨下。
因為我和這位媽媽一樣,海峽兩岸各有一子。
卻沒有那份勇氣。因此倍感自責
孩子總會問媽媽你什麼時候回來?
好不容易回去了,大陸的兒啊開心了,滿足了
在台的阿公阿嬤卻又想孫子了,在上班的爸爸回家又要面對空蕩蕩的房間,孤零零的
於是,又揮淚痛別…雖然善意的謊言安慰卻對已漸曉事理的兒啊無效了,卻還是繼續
回台又開始無盡的思念與擔心
已經上小二了,功課不會,不識字的外公外婆無法輔導
遇到挫折了,年老的外公外婆無法理解給與指引
開始叛逆了,無法管教了
疼愛孩子的外婆會因不舍孩子對媽媽的思念而,更加寵愛孩子,我又擔心孩子被寵壞了
這些日子以來,我就這樣被無盡的自責,思念,離別之苦吞噬著
但台灣當局是怎樣對待大陸女生的呢?
第一、台灣男人有孩子,就不許認養大陸配偶的孩子(不把我們的孩子當人看)。
第二、大陸配偶拿身份證後才可讓自己親生的孩子來探親,每年2個月探親。(至於來台定居是跟本不可能的事,因為孩子絕對會超過12歲的,政府規定只要小孩超過12歲就不予許可)。
這種不合人性的法律還是自稱民主國家的台灣所規定,國外的朋友聽說此事,也都是覺得不可思議,怎麼會有如此不近情理之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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