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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1 08:28:27瀏覽417|回應2|推薦11 | |
從民國66年9月9日(因為是重陽節很好記)拿到駕照到現在巳近30年,從來開車的哲學是 ’’安全第一、規則第二’’ ,在台灣如此,在國外也一樣,君不見多少車禍傷亡者都是在遵守規定狀況下遭受不幸,出了事,除了能得到一些金錢補償(有些連這也沒有),還能怎樣? 又不能私下去找肇事者以牙還牙.所以要自求多福,安全第一,規則第二.這個哲理很難解釋清楚,但很重要.
例如不知何時座車前後左右出現了大噸位的車子(卡車貨車,油灌車、拖車等)或特殊車輛(如載了危險物品或車頂上大物件看似梱綁不牢)時,一定要快速拉開距離,最好是加速超越(縱使需超限速)一段距離再恢復正常行進. 當大多數車輛都超速時最好是’’溶入’’,不要當唯一的守規則者. 我的歪理之一是當人很守規則的開車時,容易不專心,以致失去警覺心,總覺大家都會守規則,因此當有人在前後左右方突然插入時,都會造成可能的突發狀況而發生車禍;如果不是很守規則的人,反而較全心於注意週遭狀況,隨時能對突發狀現有較機靈的反應,尤其很多時候車禍的發生是甲車做了一個危險動作(如突換線插入),乙車受到驚嚇做出不正當動作(如緊急剎車或突然靠向側方),而丙車警覺不夠就跟乙車擦撞,然後失控又~…..可是乙丙甚至接下來的丁車都沒有違規呀.但是如果乙車能緊跟前車,不要空太多距離讓芰他車有機可乘,也許就什麼事也沒有了..諸位看倌看懂沒? 沒有也算正常,看懂的人開車技術必然入流且快又安全.. 講那麼多,都因為昨天在路上,老婆一直唸我沒與前車保持距離又不讓閃左轉燈的公車插到前面,我解釋是為了安全可她不以為然.”至少要保持與前車有4、5輛車的距離”,我說:”有呀,有5輛的距離.”老婆硬是不信(當然是鬼才相信),於是我說:”那要不要我現在停下車來給妳去量一量.” 坐後座的兩位公主爆笑如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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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