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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9 15:20:22瀏覽911|回應2|推薦14 | |
旅對抗實兵演習(註一)時我連受命﹔深入敵後進行偵搜及破壞任務. 我們多數時候沿狹谷型道路旁的坡項隱蔽處前進. 第三天下午, 發現敵軍兵器連利用道路旁一處供車輛詞頭的山凹空地作為81迫擊砲陣地. 我將排上尖兵班(九人)弟兄佈置妥當並囑予阻截任務. 連長及裁判官到述並了解狀況後. 我率領尖兵班弟兄在全連(103人)弟兄高分貝「衝呀」的助威下往下斜約七十五度的山坡下衝, 絕大多數的敵兵嚇得不知所措,卻也本能地舉高雙手示意投降. 只有一位機靈的軍車駕駛乘亂以衝撞攔截於出口處我排弟兄的方式駕車突圍而去. 「籃軍殲滅紅軍一兵器連迫擊砲排.」理應保持中立的裁判官(註二)竟用欣喜若狂的吼聲宣告此一遭遇戰的判決. 如此看來, 在他豐富的經歷中也未曾看過如此的片段吧!
平鋪直述看來平淡無奇,若身歷其境才知什麼叫戰爭使人瘋狂. 想那幾成直角的坡度, 平常只有不正常的人才會有往下衝的念頭, 但當看到敵人就在眼下, 那種求勝榮譽感真的能使人將死生置之度外. 註一:最多七年才舉行一次(師對抗四年一次),一般非職業軍人很難在二或三年的役期中遇到. 註二:裁判官由軍團(台灣本島部隊分屬南北二軍團管轄)派下.通常一個連隊配一個裁判官.遭遇戰時由敵我雙方隨軍裁判官會同討論並判定勝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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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