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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5 19:51:28瀏覽124|回應0|推薦0 | |
農業及農基工業部副部長拿督蔡智勇今日出示中國回應給大馬的燕窩出口條款內容,藉此證明燕窩產品必須安裝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的要求,是中國方面的堅持,而不是馬來西亞政府的建議。
不過,他說,基於燕窩商反對RFID措施,農業部將再與中方進行洽商,但由於中國是進口國,我國必須尊重中方的權利和最後決定,就好像進口大馬的產品需要符合清真食品(HALAL)規定一樣。 他今日在部門的新聞發佈會上,針對RFID到底是大馬或中國規定引起業者的混淆,特地詳加說明。 出口協定闡明須附RFID 他澄清,根據中國給予農業部的回應,出口協定第八條闡明,出口中國燕窩產品的內外包裝要用中英文標明品名、重量、燕屋名稱及注冊號、安裝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加工企業名稱、地址及注冊號、產品儲存條件和生產日期以及其他相關信息,有關產品信息的標示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和要求。 他說,第九條則闡明,向中國輸出的每一批燕窩產品應隨附一份原產地證書和正本獸醫(衛生)證書。獸醫(衛生)證書、衛生證書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其格式、內容須獲得雙方認可。 “馬方出具的獸醫(衛生)證書、衛生證書,須注明燕屋注冊號、RFID、加工企業注冊號、產品原料來源,已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附上產品與所有的禽流感病毒源接觸,產品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和要求,適合人類食用。” 農業部未規定要裝RFID 蔡智勇說,我國呈交給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AQSIQ)的出口協定並沒有涵蓋這一條款,只是在中方回應給大馬的協定中清楚闡明對電子標籤的要求。 他也強調,農業部並沒有規定燕窩商必須要安裝之前由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所展示的安裝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 他說:“不需要買一模一樣的東西,只要符合追蹤產品源地的目標就行了。” 他也說,燕窩商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要注冊,該部尊重所有人的意願,不過,迄今已有4千戶已注冊,而且都是主要的燕窩商。 他說,注冊只需要一次過付還50令吉的注冊費,而電子標籤系統每個只須3令吉,同時沒有規定重量和體積。 未簽燕窩出口協定 蔡智勇說,大馬燕窩目前仍不能出口中國,主要是因為中國方面迄今基於燕窩出口協定仍未簽署,而沒有發出進口准證。 他說,儘管有4千家燕屋已向農業部登記,並會符合RFID條款,但是,迄今還沒有任何的跡象顯示中國會批准大馬燕窩的進口。 針對農長之前指只要中國接受就會發出出口證書給4千戶符合條款和已注冊的燕窩商問題,他說,該部確實有接獲出口證書的申請。 針對RFID是否是燕窩迄今還無法出口到中國的導因問題,他說,主要是因為之前的亞硝酸鹽含量超標引起,導致中國方面目前要確定燕窩的出口程序,RFID並不是主要的出口障礙。 廖中萊:免影響燕窩業者生計‧盼暫緩裝RFID 衛生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希望中國給予寬限期落實燕屋安裝無線射頻識別追蹤系統(RFID)措施,讓大馬燕窩業者先把囤積的燕窩出口至中國,以免影響這些業者的生計。 “中國不放心其他國家或把大馬做為燕窩出口至中國的轉站,因此,在政府方面,我們承諾將確保這些燕窩是來自大馬,而且燕窩的亞硝酸鹽成份不超過30ppm。” 他說,兩國可以進一步監督,而大馬政府也會給予中國協助與配合,以讓他們對大馬燕窩的品質感到放心。 他今日為全國國民型中學校長理事會第十九屆教育研討會及常年代表大會主持開幕後,在新聞發佈會上,針對燕窩的課題作出回應時,希望中國方面也給予配合,解決目前出現的出口燕窩課題,以便可以加速簽署燕窩出口諒解備忘錄。 他認為,若是燕窩業者可以確保燕窩的品質,而中國也可對此感到滿意,其實也未必一定要在燕屋安裝無線射頻識別追蹤系統。 “我之前已到中國和該國衛生部長,就燕窩亞硝酸鹽成份簽署諒解備忘錄,有關問題已獲得解決,但沒有想到這次是牽涉到程序的問題。” 他說,農業部已就安裝RFID課題與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AQSIQ)協商。 “有關燕窩農民的心聲,我會在明天向內閣反映,他們關心的是何時可以把燕窩出口到中國。” 他也會向農業部長反映此事,以便有關負責人與中國進一步討論,加速解決引起的問題。 資料來源: 星洲日報 2012/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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