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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使用對象 無門檻
2010/09/29 22:16:56瀏覽708|回應0|推薦0

     為了讓發票進入無紙化的至高境界,財政部將大幅修正「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取消保證金與不可欠稅的門檻限制,凡是開立發票的營業人,不須申請,全納入電子發票使用對象。

     財稅資料中心指出,經濟部已完成所有營業人的工商憑證,但是多數企業認為實用性不高,所以開卡情況並不理想,因此,財政部將與經濟部共同合作,透過國稅局向企業進行宣導,希望企業未來以工商憑證,進行電子發票的相關申報,不再需要開紙本發票。

     財稅資料中心統計指出,企業花在1張發票的成本平均21~24元之間,長期以來,財會人員花費過多時間整理、保存發票,浪費社會成本。

     根據原電子發票作業標準,以經營B2B為主的企業,必須沒有積欠任何營業稅、營所稅,才可以申請開電子發票,因此申請情況未如理想,如今將放寬只要是發票使用的營業人,全部被納入使用對象。至於以B2C為主的企業,除了已經申請過去已經繳100萬元保證金的營業人,將全額退回保證金之外,未來申請也不在設定任何門檻。

     該中心人員指出,發票至今都還在沿用60年前的作法,許多財會人員還在切傳票這種耗時、費工的工作,會計師、記帳士事務所人員,則都在進行每筆的帳務登陸,根本無法提高人員本身的工作價值,若把這個傳統的作業流程,進行調整改為全面電腦化的話,我國的稅務就可徹底完成企業電子化目標,達到國際接軌的目的。

     財稅資料中心表示,B2C電子發票的推動,只要消費者可以提供載體,讓商家把統一編號透過電子輸入方式,載入消費者可以提供的載體上,載體包括晶片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悠遊卡、手機甚至其他具有記憶體空間的電子化商品,只要民眾可以逐步接受的話,未來就可以逐步實現發票全面電子化的夢想。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2010/9/29

( 興趣嗜好電腦3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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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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