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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紅利 跳空縮水339.30%
2011/05/10 20:50:21瀏覽411|回應0|推薦0

增值分紅養老壽險保單,到期後,原可領回32.2萬元的紅利卻急速縮水,只剩下949元?當事人雖多次向保險公司反映與申訴,卻仍無法獲得應有的回應;桃園縣議員李柏坊認為,保險公司違反誠信原則,是否侵害保戶權益,有關單位應查明事實真相,給社會大眾交待,此外,也希望有類似情況的民眾能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討回公道。 

日前,議員李柏坊接獲民眾吳姓民眾之陳情指稱,他於民國79年買的「新20年期增值分紅養老壽險」保單,於民國99年到期,依據保險公司當初「白紙黑字」之約定,期滿可以領回紅利32.2萬元。但保險公司在契約到期後,卻僅只付給當事人紅利新台幣949元,讓吳先生無法接受,直呼「太離譜了」! 

吳先生因此循客服管道,向該公司查詢;該公司於99.12.2函覆,指稱,「配合財政部81.3.19臺財保第811758442號函核定之『壽險業人壽保險保單紅利分配處理要點規定』:自八十一年度起,凡人壽保險單之有效契約及新契約之保單紅利計算,均依該要點計算應分配之保單紅利,惟若依原保單條款規定計算能較有利於保戶者,則依原保單條款規定辦理。 

然而,保險公司在給付紅利的計算方式,除了並未遵守「有利於保戶」之原則辦理,顯然已違上述規定之外,更何況這份保單購買日期為民國79年,保險公司拿民國81的法令,追溯既往的處理方式,顯然更不合常理。縣議員李柏坊對這項近似於坑殺保戶權益事件,深表重視,除了呼籲有關單位應查明事實真相,給社會大眾交待外,也希望有類似情況的民眾能站出來,與縣政府消保官聯繫(電話339-1719),為自己應有的權益討回公道!  (李柏坊服務處電話:380-8585 ) 

延伸閱讀 http://fe1.udn.com/NEWS/SOCIETY/SOC6/6321529.shtml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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