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1/14 18:26:19瀏覽196|回應0|推薦5 | |
生命樹與善惡樹的異象(第一至二篇) 本書收錄李常受弟兄與同工們的交通,原刊於一九五八年『話語職事』,今彙集為單行本。本系列依據內容推斷,應係一九五八年,關於如何享受神的特別訓練之後,在台北同工聚會所釋放的談話記錄。 信息內容 第一篇信息向我們開啟『生命樹的異象控制全本聖經』,第二篇陳明『神要人直接接觸生命樹,享受祂作生命』。 真理要點 一、創世記頭兩章和啟示錄末兩章首尾一貫,神在宇宙中工作的計畫和完成,都包含在這四章聖經裏。創世記頭兩章只講四件事,就是生命、形像、權柄和新婦。這四件事中,生命是獨一的『因』,其他三者都是『果』。這將神的心意描繪出來,神要以食物的方式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正如神把受造的亞當擺在生命樹跟前所表明的。人這樣與神調和,就會有以下結果:第一,人有神的形像,作神的表彰;第二,人要作神掌權的憑藉,能服神權柄,為神掌權;第三,人要成為神的新婦,而與神聯合。 二、到了創世記三章,神的對頭撒但進來,把罪帶到人裏面。於是從三章開始,有一個大的轉彎,轉出去了。在那條岔出去的線上,撒但進來,帶進罪惡,產生肉體和世界,至終的結局就是死。從創世記三章直到啟示錄二十章,都是關乎神和這五件事爭鬥的歷史。到聖經末了,神審判罪惡、肉體、世界和撒但,至終毀壞了死。這時,那條岔出去的線纔又轉回來,神的計畫終告完成。 三、啟示錄末兩章裏,有好些東西是創世記頭兩章沒有的。因為在創世記頭兩章,罪還沒有進來。神所造的人,並不需要贖罪稱義;因此那裏有創造的神,有與人發生關係的耶和華就彀了。然而,到啟示錄末兩章,我們不僅看見耶和華神,更看見神和羔羊(二一22~23,二二1,3)。創世記頭二章裏的神,還沒有成為肉體、釘死、復活,進到人裏面,把人帶到祂裏面;啟示錄末了二章,神已經過過程,解決一切消極的難處,並且復活,化身為靈,得以進到人裏面與人調和。 生命經歷 一、我們必須看見,生命樹足彀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這是惟一的因。當這一個『因』在我們裏頭有了地位,我們定規是神的彰顯,有神的形像;我們也定規是神的憑藉,能為神掌權;並且我們定規是神的配偶,能與神聯合。這些都是自然而有的『結果』。 二、我們需要看見神已經解決人身上的難處,無須人自己去對付;這些都是創世記三章到啟示錄二十章裏的大彎。我們要看見,已經有一條捷徑擺在我們面前,這條捷徑就是主自己。主在約翰福音十四章說,『我就是道路』(6)。藉著成為肉體,主把祂自己帶到人裏頭,與人聯合,經過死,解決一切與祂相反的事物;然後從死裏復活,進到榮耀裏,又化身靈,進到人裏面。今天,人只要吸取祂,享受祂,就能經歷與主同死,也能經歷與主同活;這就是一條捷徑。 三、今天我們要看見,不需要轉彎,只需要作一個喫神、喝神、享受神作生命的人;這是一條筆直的路。我們不必想到罪惡的問題、世界的問題、肉體的問題,我們只要把神接受進來,這一位神裏面有相當的成分,在消極方面為我們解決一切難處,並在積極方面為我們成全神永遠的心意,就是使我們有神的形像,表彰祂;服神的權柄,為祂掌權;作神的配偶,與祂聯合。 …………………………………………………………………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