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2月29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國是的聲明及建議〉一文,建議政府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1973年3月20日,海外牧師黃彰輝、黃武東、及林宗義醫師在美國發起「台灣基督徒自決運動」。1977年8月16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籲請政府「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此為當時台灣地區首度以團體形式公開發出台灣獨立聲音。之後,引發一小群北部教會領導人士反對通過接納〈人權宣言〉為總會文件,並於當年北部大會議場中熱烈爭辯。直到第25屆總會通常年會,以235票贊成、49票反對及10票棄權,通過接納〈人權宣言〉
為總會文件。
由於長老會操弄政治,我們認定這就已經是一個政治團體的行為,脫離了宗教的範疇。這絕對不是耶穌基督所允許與贊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