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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6 23:37:58瀏覽196|回應0|推薦11 | |
又有人在提「台灣前途決議文」了。 根據網路上的資料(不知道還有沒有更新的?):該決議文於1999.5.9經民X黨第八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主張: 第一、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這是該政黨的主張,只是不知何因被名為「台灣前途決議文」,而不是「中華民國前途決議文」?其中隱約中可以看到一些端倪,就由來訪者自己去發掘吧。 針對該決議文,個人針對「台灣前途決議文」,將它修改成「中華民國前途決議文」,內容如下(這是針對民X黨的決議文,所提的一己之見,涵蓋面或有不足,如蒙認同,請給予推薦): 第一、 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非經公民投票百分之七十五的選民同意,任何個人、政黨均不得改變中華民國現狀。 第二、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均為獨立自主的國家,有其各自的主張。 第三、 中華民國身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應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尋求國際的了解與承認。 第四、 為避免國際社會對「中國」認知的混淆,並提升國家的能見度,應積極以中華民國名義從事國際事務活動。 第五、 朝野各界及全體國民應坦然面對歷史及現狀,積極團結合作,共同面對及處理任何外來各種不友善的行動。 第六、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相互尊重,透過善意的對話,尋求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構,共謀民族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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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