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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明通過褒揚鳳飛飛 桃縣擬設紀念園區
2012/02/16 11:31:03瀏覽27|回應0|推薦1

「帽子歌后」鳳飛飛辭世,新聞局今天(15日)行文內政部研議,敦請總統頒發褒揚令,弘揚鳳飛飛對社會文化的貢獻。鳳飛飛辭世後長眠故鄉桃園縣大溪鎮,桃園縣政府也決定,除將追頒鳳飛飛為榮譽縣民及訂定「鳳飛飛日」,並將設立雕像及「鳳飛飛紀念園區」。

「帽子歌后」鳳飛飛過世,行政院長陳冲指示新聞局發文內政部研議頒給鳳飛飛褒揚令,表揚她對台灣社會文化及流行音樂的貢獻。

新聞局長楊永明表示,頒發褒揚令必須經過內政部審查及行政院會通過後,才能由總統發布,新聞局15日已行文內政部,應可趕上16日的行政院會通過。楊永明:『(原音)褒揚令會由內政部做一個審議,如果通過的話會提到行政院的院會,院會通過之後就會請總統頒布總統的褒揚令。』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林清淇指出,在收到新聞局的來文後,將依照「褒揚條例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儘快完成審查。林清淇說:『(原音)所要褒揚的事蹟都是屬於新聞局主管的部份,送到內政部來內政部會審查新聞局所提報的事蹟,如果沒有疑問我們會儘快來報院。』

鳳飛飛辭世之後已落葉歸根長眠故鄉桃園縣大溪鎮。桃園縣長吳志揚表示,桃園縣政府將追頒鳳飛飛為桃園縣傑出縣民,並研議以她的冥誕、往生日或入塔安厝日為桃園縣的「鳳飛飛日」。

吳志揚並指出,為了讓鳳迷們有個緬懷的場所、「帽子歌后」的完美形象永存人間,桃園縣政府也計畫在鳳飛飛小時候常去玩耍的中正公園內,豎立一座鳳飛飛雕像,並且將與家屬連繫協調,推動設立「鳳飛飛紀念園區」。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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