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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9 07:30:55瀏覽2045|回應0|推薦2 | |
給謝長廷的一封公開信 院長您好,關於最近您提出的「憲法各表」與「憲法共識」引起許多批評,在此野人獻曝幾點建議,希望您能參考。 經過再三思考,我發現大家所反對的,其實並非「憲法各表」,而是您處理此事的過程與方式。我要強調的是,任何的主張,都必須依附在提出者的詮釋之下才會產生意義;因此如果遭到反對,則必然是「銓釋」出了問題。 到底院長您的「銓釋」出了什麼問題?其實您可以回想一下,當您提出以「憲法各表」取代「一中各表」時,有沒有這麼多人反對?但是當您為了維持「憲法」的「一致性」,而將「中國」改稱「大陸」,反對者是不是開始增加?又在您到中國,將中國這個用兩千枚飛彈對著台灣的敵國說成「兄弟之邦」之後,反對者是不是越來越多? 雖然明眼人都知道,什麼「憲法各表」、「大陸」、以及「兄弟之邦」等等,只是為了與中國交流的權宜之計;但是您最不妥的地方,就是將反對者都視為「深綠」或「制憲派」?還說與中國交流才是「自信的表現」?並且認為「憲法各表」才能證明民進黨有處理中國事務的能力?試問這樣的說法,會不會讓反對者認為被您說成「沒有自信」?更有甚者,您也曾經擔任過閣揆的民進黨執政時期,難道都沒有處理中國事務的能力?否則又何必等到現在才來「證明」? 此外,個人認為「憲法共識」也大有問題,因為真正的「共識」是發自內心的認同,但是這部憲法是在國民黨的壓迫之下,大家被強迫接受而已,就算經過七次修憲,也是因為不想學中國的流血革命,而採取體制內的手段而已;因此把這種強加在大家身上的「現狀」當成「共識」,是否犯了先天上的邏輯錯誤? 看看馬英九這個國際級的笨蛋,他的「現狀」雖是總統,試問多少人能夠「認同」?有多少人對馬英九會產生「總統共識」?「現狀」是外在的事實,「共識」是內心的認知,兩者完全不同,如果硬要混淆,又怎能不激起更多的反對? 雖然您以「重疊」與「不重疊」的方式,企圖避開一些爭議,但是您所謂「重疊」的部份,例如保障人民權利、政府組織、法令規章、與國家結構等等,其實是任何國家都有的基本元素,就算在沒有憲法的專制帝國,同樣也有類似的元素。因此拿這些來當成憲法的「重疊共識」,會不會讓人覺得只是「牽拖」而無法認同?如果照這種邏輯,是不是「國家共識」更為恰當?因為國家成立的目的,不就是為了抵抗共同的敵人、保障人民的權利...等等等等 ? 更有甚者,您所謂憲法「不重疊共識」的部份,更是多不勝數,例如領土、孫文自創的荒謬「五權」,所造成的「蚊子院」與「抓龍院」、總統獨裁式的大權獨攬,掌握五院與大法官及檢察總長的提名權...等等,試問這樣的憲法,又如何讓人產生「共識」? 如果您真要強調「現狀」,何不直接提「現狀各表」與「現狀共識」?為何要繞遠路,去提有強烈爭議的「憲法」?要是您真覺得非提「憲法」不可,是否用「各表」就好?是否可以不要再講憲法是什麼「最大公約數」的「共識」?因為這種說法非常可能激起更多「最小公倍數」的全力反對。 院長您試圖突破民進黨的「中國障礙」與「中間選民」,確實是值得肯定的用心良苦,但是請您也不要忘了「有一好沒兩好」,在突破了「中國障礙」的同時,有沒有可能造成「台灣障礙」?爭取到了「中間選民」之後,又會不會失去了「台派選民」? 尤其是在您的「憲法各表」不被中國接受之後,您還是一直堅持並且希望民進黨能夠接受,就令人非常困惑!因為大家原本以為,您提「憲法」只是為了與中國交流的一種「說法」而已,沒想到中國不接受,您反而要民進黨接受,如此會不會令人產生諸多質疑進而反對? 在此真誠地是希望「憲法各表」、「大陸」、以及「兄弟之邦」等等,只是您的權宜之計!如果您要當真,並且想把這些變成民進黨的正式論述,則您可能會遭遇到比想像還要更多的反對,希望您能三思而後行。 最後,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陸念慈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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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