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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應該補強對債務人的保護
2017/09/20 09:05:37瀏覽362|回應0|推薦4

民法應該補強對債務人的保護

民法對借錢的利息有所限制,但是這對財務弱勢債務人的保護,還是不夠完整。
對催收債務的時間與收取利息的總金額,也應該有所限制。
否則債務人一次犯錯,就可能永久成為金錢的奴隸,終身不能翻身,這是違背人權的。
刑法對犯罪行為的追訴,有時效的限制,民法缺陷的這一塊,應該盡快補起來。

 

王為仁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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