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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4 08:23:51瀏覽600|回應22|推薦40 | |
到國稅局購買發票。 找錢時,賣發票的小姐已經錯一次了,多找給我10元。還給她時,她一手接過去,一聲謝也沒。 「好沒禮貌哦。」心想...。 也還好啦!只是想盡心底的誠實罷了,倒未必要討到她的謝意。
核對發票本數時,發現她在我的購買證登記的號碼是錯的。原為發票號碼尾數99的數字,她在我的購買證上打49。心想還好有核對。 拿到她面前跟她說,數字不符時,她把上一本和下一本的位置換了一下說:「妳『一定是』剛才把上下位置顛倒了,搞亂了。」語氣非常不客氣地。 「哦...」心中有很大的疑惑,但沒有多爭辯什麼。
又將十幾本發票抱到旁邊的桌子再看一次。困惑築起更高的心中納悶大牆:「怎麼會這樣呢?發票號碼前面所有的編號數字都一樣,啊~尾數99不是應該比49更大嗎?99不是應該排在49的底下嗎?怎麼會說我把上下本顛倒了咧?」心裡早已搔頭搔到一頭亂髮地嘀咕著。 邏輯雖然是這樣,但就怕最近很迷糊的我,真的看錯了。按捺住平時少得可憐的耐性,再...一次核對之後,又自言自語地:「咦......真~的~沒錯啊!她真的把最後一本發票的號碼打錯了嘛。〈氣...,吼~還對我口氣不好。〉」 這一次更謹慎一點,索性把發票本數也數算了一下:「吼!原來她多拿了一本給我啦!〈更氣…,居然還能這麼不禮貌喔。〉」那個心底碎碎念的吵雜漣漪向外泛起...
再三核對無誤之後,又找了她去...。 把她多給的那一本拿到她的櫃台前,以我平常音量的兩倍大聲地說:「小姐,這是您多給了一本喔。我這裡算一算本數剛好,也和您在我的購買證登記的數字相符了。」 她疑惑地接過發票,看了我一眼,快速地核對了一下,卻只是把發票放回便無下文,連悶哼一聲也沒,這著實加重我的火氣囉。 「啊~那一本是不是多給我的啊?對不對?是不是?」又比平常四倍大的音量詢問她。 她點了點頭,只有『嗯』一聲而已。不過我心滿意足地離開現場。
並不是想刁難她哦。誰能完美無缺不出錯?無心之過是可被原諒的。但是,若處事頤指氣使,沒有半點反省和絲毫的謙沖態度時,誰又會想留寬厚的空間,讓粗氣的人揮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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