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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7 21:08:45瀏覽1299|回應0|推薦0 | |
滿洲國一等柱國勳章,正章為花葉形,其中部為方形,上鑲嵌琺瑯及珍珠,瓣為白色與黃色相間,副章與正章中部處構圖相同
徽章介紹
柱國勳章(Order of the Pillars of State),設立時間為1936年9月14日,共八等級,一等為大綬,二等大芒星章,三等領授,四、五、六、七、八等為襟綬,各等均有表。還有一種另類說法,共五等,四等分二級;五等分三級(但缺乏依據)。與日本的瑞寶勳章功能相同,授予對公共事務有功勞者,或有引人矚目的顯著功績者。
徽章技術資訊
柱國勳章中間是五色國旗圖案琺瑯八角盤,八角上下左右為紅色琺瑯柱子,東方宮殿和廟宇樣式,柱子外緣為銀質邊緣鍍金的四個矩形圖案。八角的對角線有四圓形條,末端鑲嵌珍珠,圓形條和紅色柱之間鑲嵌8顆珍珠,四級勳章以下用白色琺瑯代替。所有等級徽章背面都是平面,中間有個固定螺絲,琺瑯掛飾或徽章背面銘刻有“勳功旌章”。綬帶為波紋綢,紅色,兩邊黃色條紋。柱國章的設計是由日本東京高等工藝學校教授畑正吉,他是根據溥儀的想法加以修改而成,由日本造幣局負責制作。
徽章授予標準
此章授予對公共事務有功勞者,服平時業務,參與計畫規劃,服務勤勞有成績的,均作為勳勞按功勞和職位給予相應等級的柱國勳章。偽滿洲國共有四次敘勳,1935年第一次敘勳,1938年第二次敘勳,1941年第三次敘勳,1945年第四次敘勳。
勳一位柱國章(大綬,正章6.2cm,副章8cm,綬帶寬10.6cm)
勳二位柱國章(無綬,直徑8cm)
勳三位柱國章(中綬,直徑6.2cm,綬帶寬3.6cm) 勳四位柱國章(小綬,章直徑4cm,兩條白色琺瑯,金色蘭花橫勳飾,章體鍍金,綬帶寬3.6cm) 勳五位柱國章(小綬,章直徑4cm,一條白色琺瑯金色蘭花橫勳飾,章體鍍金,綬帶寬3.6cm)
勳六位柱國章(小綬,章直徑4cm,三條銀色橫勳飾,章體銀質,綬帶寬3.6cm)
勳七位柱國章(小綬,章直徑4cm,二條銀色橫勳飾,章體銀質,綬帶寬3.6cm) 勳八位柱國章(小綬,章直徑4cm,一條銀色橫勳飾,章體銀質,綬帶寬3.6cm)
徽章佩帶和授予證書 柱國勳章、大綬由右肩斜至左肋下,領授佩戴於領下,襟授佩戴于左襟。勳章和紀念章同時佩帶于左胸時,應勳章在右,紀念章在左。由溥儀親自頒授稱之為親授,由偽總理頒授稱之為“奉授”,由偽政府恩賞局委託各部長官頒授稱之為“頒發”。有資料說明從1936年到1940年,總共授予柱國勳章數量:一等47枚,二等97枚,三等260枚,四等657枚,五等1777枚,六等2778枚,七等9524枚,八等24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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