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男女朋友交往期間拍攝愛的回憶,分手後遭提告妨害秘密,經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公訴不受理】判決確定!
2025/01/10 11:06:07瀏覽24|回應0|推薦0
小芳與阿砲曾是男女朋友,二人交往期間有同意拍攝較私密的影片與照片,後來雙方感情生變,雙方也對於拍攝的照片有爭執,小芳認為影片與照片阿砲是偷拍的,對阿砲提出妨害秘密的告訴,阿砲的行為也被檢察官起訴……
完整文章連結請見 https://skblawfirm.com/CaseContent.aspx?id=1377
————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法院是保障「依法有據」、「證據充分」的那一方,很多事情不是自己想自己對,當然也不應該傷害別人,萬一遇到法律爭議,務必冷靜面對,切勿衝動行事,自我感覺良好,求救專業律師,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
【真亮法律事務所 | SKB Law Firm】
電話:(04)2305-9595 / 0975-537895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kblawfirm&aid=18163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