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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1 14:30:00瀏覽44|回應0|推薦0 | |
被害人如何請求賠償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對於被告及依民法應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例如傷害案件,被害人可請求賠償醫藥費、工作損失、喪失勞動能力損失、精神慰撫金等。1、途徑: 可以直接向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於刑事訴訟程序中,向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2、上述二種方式之區別: (1)是否須繳納裁判費用:於刑事訴訟程序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納裁判費;直接提起民事訴訟,須繳納裁判費。 (2)程序的進行:附帶民事訴訟依法應與刑事訴訟同時裁判,故如被告經通緝未到庭,致刑事訴訟無法終結,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亦因此而受延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則經合法通知被告未到庭,原告得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3、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時點: (1)得提起的時間:
得以言詞(審理程序中)或書面提起。如以書狀提起,應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 ![]() *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 電話:04-2305-9595 / 0975-537895 - 地 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 網址:http://skblawfirm.com/ 「不幸因為遭到犯罪侵害,被害人要請求加害人賠償,可經由什麼途徑獲得賠償?如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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