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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8 18:16:38瀏覽544|回應0|推薦0 | |
前幾天我們公司的進口貨櫃被通知查車,主要是我們所進口的材料A與申報的材料B並不相同,本以為請人以RMB12000元就可以進行放行,但最後海關認定是材料C,但海關稅則編碼為同大類卻不同小類,由於該類我們並無簽訂材料合同,這樣一來,我司仍涉違規進口物料及材料須要重新審價的問題,也引發後續可能會發生以下的情形 進口重新審價,計算罰款約RMB2萬-10萬元 由於罰款一旦超過RMB2萬元,工廠評等會由B級降為C級, C級工廠每批進出都口櫃車都要接受查車 C級工廠如果還要新申請合同要再繳交保證金 另外由於罰款一旦超過RMB2萬元,海關還要下廠查核 為了應付以上幾種可能的狀況,故請人去處理,估計費用要RMB11萬元,相信這些都是大部分的工廠不願面對的,只是一項材料不符的進口查車,就會引發如此驚人的風險,建議有在大陸經商或工作的朋友,千萬不要忽略關務的重要性,也不要因小失大,當然俗話說的好,民不與官鬥,所以在大陸請人處理也是不得己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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