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立憲 —— 郊社自由http://140.119.61.161/blog/forum_detail.php?id=4865
在地立憲
§ 本區域出生者得隨時在全區域或局部區域號召自組成立暫營郊社並建立新憲法
§ 本區域依在地出生者追求和樂自主並經營本區域資產闡揚存在價值特立此和樂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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