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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語言:目標要獨特 不是融入(上)
2008/06/20 18:39:18瀏覽421|回應0|推薦0

行銷語言:目標要獨特 不是融入()

作者﹕洪恩/著 李宛容譯 


「人生中總有那麼幾次,成敗繫於你給人的第一印象。」——新聞主播華特絲(Barbara Walters 

英國記者卓拉絲(Lynn Truss)發現,雜貨店的標示和電影旁白裡,出現越來越多拼錯字、誤用標點符號的情況,她實在看不下去,決定寫一本宣揚正確使用文法的書,不過她知道大多數人根本不關切這個話題,因此心裡有數,這本書肯定不好賣。 

這就是典型的「POP!行銷語言」的挑戰,作者深信自己創作出具有價值的作品,可是她必須設法引起別人的注意,但困難之處在於,別人可不像她一樣對文法那麼感興趣。沒想到,卓拉絲取了一個特別的書名,讓這本書成為眾人口耳相傳的題材,最後竟然成為暢銷書。 

這個引起轟動的書名源自於以下這個笑話:「有一隻貓熊走進酒吧,牠點了東西吃,然後拿出一把手槍,朝空中射擊一番,開始朝外面走去。酒保一頭霧水的瞧著牠,忍不住問道:『為什麼?』貓熊把一本標點符號一蹋糊塗的字典扔在桌上說:『我是貓熊,你自己查查看。』酒保打開字典找到貓熊的定義:『貓熊:大型黑白相間哺乳動物,原生地中國,食物來源:吃、射擊(shoots,另一義是嫩芽)和樹葉(eats, shoots, and leaves)。(譯按:正確寫法應是吃嫩芽和樹葉——eats shoots and leaves)』」 

卓拉絲的書名就叫做《吃、射擊和樹葉》(Eats, Shoots & Leaves),將這本書一舉推上國際矚目的焦點。想想看,如果當初她為這本書命名為《正確標點的重要性》,結果會變成什麼樣子?這就是替你的點子或發明取個POP!標題的力量。
POP
!有三個要素,讓我們來一一深入探討。 

P代表有目的(purposeful
「乏善可陳絕對賣不動,但賣弄聰明同樣成不了事。」——廣告創意大師彭巴克(Bill Bernbach 

如果行銷的語言僅專注在令人讚嘆的文字遊戲,那肯定不夠資格登上POP!的水準,它還需要具備兩項條件:精確闡釋你與你產品的精髓,並讓目標對象肯定你。


我們大多數人都沒有幾百萬元可以孤注一擲,所以必須確保自己費盡心思所推出的任何廣告、自我介紹、產品、目標或活動,爭取到高投資報酬率。 

這正是POP!提案必須帶有目的的原因,假如我們在介紹自己的創意或發明之後,聽眾卻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明白這與他們有何關係,那只是徒然浪費聽眾和我們自己的時間而已。 

有一個辦法可以創造有目的的提案:在宣傳口號裡夾帶你的產品或公司名稱,如此一來人們每次聽到或看到這句口號,就會把你公司或產品的名字印在腦子裡。舉例來說,你來填填下面這個空格:「但願我是   小香腸。」(I wish I were an   Wiener.)就算你已經很久沒聽過這首廣告歌了,但仍然很有可能答得出來:「奧斯卡.梅爾」(Oscar Mayer,譯註:這是一九六三年美國肉品公司奧斯卡.梅爾打出的電視廣告歌,其中有一段是『但願我是奧斯卡.梅爾小香腸,這是我最真的願望,因為如果我是奧斯卡.梅爾小香腸,人人都會把我愛上。』)瞧瞧,這就是投資報酬率超高的POP!口號。

 

有一家規模龐大的保險業公司也運用這一招,這家公司確保你只要聽到這個句子:「交給   ,不負所托」(You're in good hands with   .),腦子裡就會想到他們。你是不是回答「全州」(Allstate)?對啦,這兩個例子完美說明了有效的POP!口號如何一次又一次達成它的目的。@

摘自 《行銷的語言》 商周出版社 提供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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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uming16889&aid=1975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