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敢為扁除罪,民進黨還有什麼不敢做?
2022/06/03 14:47:25瀏覽321|回應0|推薦6

輿論文摘】這是一篇聯合報的社論,它代表了該報的言論與立場,

        也反映了全國的民意與心情,特為之薦,並為歷史留下紀錄!

敢為扁除罪,民進黨還有什麼不敢做?

  2022-06-03 / 聯合報社論

正值大疫罩頂,又是選舉當前,立法院民進黨團竟不顧國人的困頓和對貪汙的憎惡,大剌剌挾國會多數強勢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幫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貪汙除罪。民進黨寧願背負千古罵名,也要「以全黨救一人」,除了正義與良知蕩然,還有什麼字句足以形容?然而,若仔細爬梳民進黨全面執政以來的種種作為,這樣的行徑其實軌跡清晰。

主導此事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宣稱,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都是「歷史共業」,也是「轉型正義」的一環,經此修法,「陳水扁再也不是政治提款機」,國民黨應走出「逢扁必反」的時代。真的是這樣嗎?扁家極盡貪瀆的醜態,已寫下台灣民主政治史上最汙穢的一頁;陳水扁早已變成民主笑話,被掃入歷史灰燼,台灣還有誰「逢扁必反」?

說穿了,真正走不出「陳水扁情結」的,是民進黨自己。陳水扁在位時,整個黨被他用權與錢裹脅,將他的濫權貪瀆合理化;即使在東窗事發且判刑確定多年之後,民進黨還千方百計想要幫他脫罪洗白。這種心態,若非「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就是「一丘之貉」的團結共識了。六年來,民進黨仗著「完全執政」大權獨攬,利益吃乾抹淨;如今,修法幫貪汙犯解套還自詡為正義,正是走向集權獨裁的又一底線測試。民進黨認為,民眾對此不會有反感嗎?

民進黨不惜秀下限,也要幫陳水扁的貪汙案除罪,暴露它已完全悖離自己的創黨理念。堂堂的國會「立法權」,拿來向一個貪汙者示好,民進黨覺得很威風、很有成就感嗎?這次的修法,特別規定「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卅一日前」的機要費涉及刑事責任者「不罰」;此一條件,就是專門為陳水扁「量身打造」。要說這沒有私心,誰會相信?

這種把法律的鬆緊當成伺候特定對象的工具,民進黨的「創意」,還不止這一案。以《黨產條例》為例,適用對象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前成立」的政黨,雖有十個政黨適用,但蔡政府實際操作卻僅針對國民黨,別無其他。再如,《促轉條例》將適用日期定為「民國卅四年八月十五日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當然也是專為對付國民黨而訂。在民進黨眼中,法律並不是為了國家的制度化治理,而是為了打擊政敵、迴護自己人。

遠的不提,且看近兩年的《新冠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民進黨仗著立法權獨攬,賦與行政部門及指揮中心無上的權力,卻毫無監督及究責設計。因此,編列了高達八千四百億元的預算,但一路防疫下來,不斷發生缺口罩、缺疫苗、缺快篩試劑、缺兒童疫苗、缺口服藥、缺醫療補助的亂象。十多名兒童走了,但該扛責的官員卻還在那裡發號施令。

立法院是全國最高民意機構,但在民進黨一黨獨大下,當綠營立委都變成政府的歌頌者,「制衡」就失蹤了,「民意」則被埋藏。一個徇私濫法的國會,忘記了制衡的天職,它就變成國家的災難。民眾不妨想想:我們多久不曾聽到民進黨立委對行政院官員提出有意義的監督或質詢了?沒有!搜索枯腸,幾乎找不到。不僅如此,在蔡總統大權獨攬下,司法權與監察權也變成無脊椎的機構,主事者寧可瞻望上意,不惜整死基層辦案檢察官,也不願保持司法獨立。

民進黨為陳水扁修法,只是一個浮光掠影,反射的是忘記執政初衷、忘記民意、忘記民主與正義的蔡政府,正以獨斷的姿態腐蝕國家,把台灣帶回威權和腐敗。


俠隱

本文於 2022/06/03 14:45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257&aid=7168643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phome88&aid=17481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