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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5 18:49:47瀏覽247|回應0|推薦0 | |
新竹殺人案 ~ 亂棍打死 , 這樣的萬惡之徒 ~ 請將其姓名及父母的姓名住家地址公諸於世 , 讓世人可以同聲譴責 , 古人對待這等惡事 , 應該在其鄉里舉辦一個公聽會, 這樣的壞事也應該讓他受到同樣的對待 , 太可惡了.法律應該是要保護好人,最起碼是不匪類的人, 因此即便是走了的人可以原諒他 , 但是為了不讓社會上作惡的人產生僥倖的犯罪有如發洩的犯罪心理 , 應該要嚴懲歹徒 , 尤其是這種揪眾犯罪 ,還自已為是英雄的敗類,難道不應該讓他遭遇一樣的惡事嗎 ?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