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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8 20:35:22瀏覽468|回應1|推薦12 | |
桃園縣政府函 受文者:周星文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府社發字第0970163222號 主旨:同意 台端等申請籌組桃園縣原住民族袍澤發展協會, 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感謝各位學長對原住民族的關心與付出,桃園縣原住民族袍澤 發展協會,開始進入籌組階段,依縣府要求必須於6個月內完 成籌組,期間必須辦理發起人會議、籌備會議、公告徵求會員 、辦理成立大會,需要各位學長持續的關心與參與。 因此,希望諸位發起人暨原住民先進,能共襄盛舉、積極參與, 共創屬於我們袍澤未來的天地,並致力於各項原住民族事務。 謝謝! 如有任何建言!請於部落格留言或電話連繫承辦人 周星文:0963374223 陳文勝:093503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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