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汽車駛入地道要開燈 未開亮「頭燈」最高處3600元罰鍰
2022/01/11 09:42:06瀏覽18|回應0|推薦0
輕文藝,童趣,藝術解析的設計風格,BIR自然棉麻品牌童裝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道

童裝行駛於一般道路地道內未開亮頭燈者,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劃定,最高處罰3600元罰鍰。

裁決處暗示,依道路交通管理懲罰條例第33條規定,行駛於高、快速公路地道內未開亮頭燈者,最高可懲罰45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

判決處提示,不管是日間或晚上,進出地道時皆有光線反差,尤其白晝地道內照明不如地道外光線亮,車輛行駛於地道內若未開啟頭燈,駕駛人除本身視野不佳外,後方車輛亦不容易辨知趣對位置,難以保持平安距離恐發生交通事故,呼籲駕駛人進入地道前記得提早開啟頭燈,確保行車安全。

法官認為道路交通平安劃定規矩所規範的「頭燈」檢驗劃定,僅包羅「近光燈」及「遠光燈」等二項裝配,並不包括「車前小燈」;再參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束劃定規矩第16條第1款規定的立法目標,係考量地道內光線較不通亮,基於駕駛人在地道內行車平安,乃規定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地道路段應開亮頭燈。

很多駕駛人都知道,行駛進入地道內要開燈,但很多人以為車前小燈有亮或開啟日行燈就能夠;新北市交通事務判決處指出,憑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法則第16條第1款和道路交通平安規則第109條第1項第2款劃定,行駛於地道內應開亮「頭燈」。

童裝

判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新北市本年1-8月統計於地道內未開亮頭燈違規案件計有2301件,很多用路人並不清楚進入地道時,應開啟頭燈,以利於行車視野。月前就有一名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路過地道時,遭警舉發未依劃定開亮頭燈,駕駛人則認為已開啟車前小燈,並不是未開燈,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n.yam.com/Article/20210913921727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aythehagau&aid=17123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