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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11 21:19:56瀏覽23|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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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津貼瞬間取消 北市新手媽好無辜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接獲民眾陳情,指出孩童媽媽在辦理戶籍遷出時,因區公所人員沒有口頭告知權益將受影響,隨即該媽媽生育津貼即遭取消,兩胎一年損失高達6萬元補助。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也沒有設定寬限期,只有冷冰冰的公文一張,王鴻薇說,台北市育兒大不易,北市新生兒人口已連續大幅減少,台北市長柯P是把取消生育津貼補助當作政績嗎? 王鴻薇指出,台北幼兒補助台北市市生育津貼一個月2500元,孩童及父母親都要設籍台北市,有實際居住事實,無重複領取其他生活類補助並符合排富條款才可領取。王鴻薇質疑,生育津貼領取程序的超嚴格,要審查一個月,但「取消」時卻很草率,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王鴻薇表示,根據北市府社會局規定,北市「助你好孕」,生一胎補助2萬元,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1年以上就算符合資格;但育兒津貼每月2500元,卻規定兒童及父母雙方皆須設籍1年以上。王鴻薇說,新手爸媽常為減輕負擔在鄰近縣市購屋,其幼兒補助台北市中「一方」雖遷出北市,另一方仍維持北市戶籍,沒想到社會局就立即停發育兒津貼,陳情人驚覺後立刻遷回台北市,仍需重新起算一年。 王鴻薇指出,今年四月至今台北市近萬人遷入桃園市,因為桃園市「三三三」育兒方案、一胎補助三萬、三歲以下每月補助三千,台北市卻只顧取消補助,先前還傳出「助你好孕」專案可能取消,市長柯文哲說要創幼兒補助台北市造友善育兒環境,結果台北市民紛紛遷出,顯得格外諷刺。 王鴻薇表示,從低收入戶到育兒津貼總計13項與戶籍有關的福利,台北市民可在區公所直接申請即可,王鴻薇要求區公所在第一線面對民眾,應該多一分提醒、多一點關懷,提供台北市民更為貼心的服務,防止憾事再次發生。(自立晚報2016/11/23)新北市議員提案 砍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6-11-23 23:34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議會分組預算審查,「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成為焦點,民進黨議員何博文、李坤城等人今天提案全數刪除,國民黨團書記長周勝考表示,將在二讀時爭取恢復,並在他的動議下,審查會通過決幼兒補助台北市議,失業勞工子女教育補助比照公務員,勞工局長謝政達則表示,勞工權益基金規模不足以支應所需經費。 新北市議會分組預算審查,「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成為焦點,民進黨議員何博文(右)、李坤城(左)等人今天提案全數刪除。(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新北市議會分組預算審查,「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成為焦點,民進黨議員何博文(右)、李坤城(左)等人今天提案全數刪除。(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何博文、李坤城說,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的法源只是一個作業要點,相當薄弱;何博文說,社會資源應該公平分配,公務員子女讀私立大學,每學期補助3萬5800元,一年超過7萬元,以目前打工時薪最高13幼兒補助台北市0元計,一般家庭子女要打工幾小時才賺得到這筆錢? 何博文強調,對現職公務人員還是要照顧或給緩衝期,但退休還支領就不行,與李坤城、何淑峰聯名提案,全數刪除退休公務員子女教育補助2400萬、現職公務員子女教育補助則將編列的2億1000萬元刪減一半;另外,婚喪生育補助、宿舍搬遷等補償費用從原編列的1億5000萬元,刪除5000萬元。 李坤城強調,不合理的預算應該要調整,中央政府或許尚未注意到這部分,新北市先反映,不該讓勞工和公教人員的待遇差別太大。 市府官員表示,將繼續與議會溝通協調,希望與全國有一致的做法;另外,今年的預算已編列完成,勞工權益基金規模不足以比照公務員支應失業勞工子女教育補助。普及公共托育又充分就業,北歐國家為何辦得到? 2016/11/10 15:43:00 友善列印友善列印 好友人數 A- A A+ ID-705261 ▲圖/Pixabay 文/劉毓秀 就女性權益和社會永續發展而言,北歐制度最值得世人注意的是它的普及公共托育及長照政策,尤其是這套政策與女性就業的關聯,以及其階級面向效應。 今天北歐除了冰島以外的四國(瑞典、丹麥、挪威、芬蘭),都立法保障父母享受公共托育的權利,這四國的托育制度大致符合一般所稱的「北歐模式」社會福利制度。公共托育發展最早、提供比例最高的是丹麥,從1950年代就開始拓展托育福利服務,並於1999年制定全面性政策,促使地方政府保證所有具托育需求的六個月以上幼兒都可以得到托育服務。瑞典後來居上,於1960年代起大規模投資於公共托育,發展出可謂舉世最細緻的服務網,並於1995年規定地方政府應針對父母就業或就學的所有一至十二歲兒童提供服務。挪威不同於前述兩國,受制於民間傳統觀念和地方政府阻力,以及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的欠缺連結,公共托育發展較晚且不足,但晚近已有長足進展,且從2009年起,規定一歲以上小孩得享托育權利。以上三國對6個月(或1歲)至12歲兒童提供連續、完整、符合父母就業需求的普及公共托育服務,吻合於一般所說的「北歐模式」(即普及、支持女性就業之模式)社會福利制度。 芬蘭情況有所不同,如前所述,其左、右政黨於1984年達成妥協,立法規定兩種性質互異的育兒政策:一為要求地方政府負責提供托育服務,另一為針對自行育兒的家長(絕大多數為母親)提供在家育兒津貼。此異質性的雙重育兒政策提供地方政府推卸責任的方便法門,引導主要育兒方式走向請領在家育兒津貼,偏離支持雙薪家庭、女性高度就業的北歐模式。此外,芬蘭也未如前述三國提供公共課後照顧服務。 瑞典學者Walter Korpi認為,二足歲以下幼兒的正式托育是支持雙薪家庭的指標,3至5歲托育則是一般性家庭支持政策,Meagher and Szebehely根據此理論,檢視2008年北、西、南歐11個國家的托育制度。由於非全時托育不利女性就業與中下階級家庭之幼兒發展,而平均每日托育時間各國差異甚大,於是這兩位學者列出各國平均每日托育時間,並換算出全時托育(以每周35小時計)比例,發現:二足歲以下平均每日托育時間以北歐各國最長,大抵接近全時(瑞典因有16個月的有酬育嬰假,年齡較小的幼兒送托比例稍低)。 此外,全時托育比例也以北歐各國最高,分別為丹麥88.1%、瑞典58.6% (筆者認為應加上保母托育的3.2%,成為61.8%)、挪威53%(筆者認為應加上保母托育的4.8%,成為57.8%);相較之下,芬蘭較低,為33.1%(筆者認為應加上保母托育的1.7%,成為34.8%),顯係受到前面所說明的托育與在家育兒津貼兩種政策的頏頡作用的影響。西歐各國除法國之外的國家,平均每日托育時間相當短,連帶地,全時托育比例也低,分別為荷蘭27.1%、英國16.8%、德國15.8%。將丹麥、瑞典、挪威與其他國家比較,並參考Korpi「二足歲以下正式托育是支持雙薪家庭的指標」,可知此「北歐模式」托育制度是支持雙薪、女性就業的標竿。 ▼ 歐盟各國2足歲以下正式托育全時比例(2008) ID-705242 ▼ 歐盟各國3至5歲全時托育比例(2008) ID-705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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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