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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7 11:47:46瀏覽12|回應0|推薦0 | |
2019第24屆大專校院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108年9月10日(108)電優字第1203號函辦理。 初賽日期自108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 亞太交流英文組臺灣區複賽日期為108年10月19日(星期六), 總決賽日期為108年11月2日(星期六),詳情請參閱附件之競賽須知。
電話:(02)2577-4249分機356,e-mail:ivy_liu@mail.tca.org.tw。 (三)競賽流程說明 1.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依據報名須知進行資格審查並調整競賽組別。 2. 初賽:通過資格審查後由評審委員依各參賽隊伍所上傳之資料與作品介紹影片進行 評選,通過後進入決賽。 3. 臺灣區複賽:「亞太交流-英文組」參賽隊伍需先經過臺灣區現場複選,作品及簡報 呈現方式以英文為原則, 並針對入圍決賽隊伍進行作品英文化輔導。 每組現場說明與展示(約6分鐘)、問題詢答(約7分鐘), 為使大會順利準時進 行,確切詢答時間將視情況調整公告。 4. 決賽:通過初賽及臺灣區複賽之參賽隊伍於現場說明與系統展示、問題詢答。 亞太 交流-英文組之參賽隊伍需以英文呈現作品及簡報。 每組現場說明與展示(約6分鐘)、問題詢答(約7分鐘),為使大會順利準時進 行,確切詢答時間將視情況調整公告。 同時報名2類之參賽隊伍,需簡報兩次。
參賽規則 (一) 參賽團隊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規定之競賽須知及評審委員會所決議之各項評審公告、規 則及評審結果。 (二) 參賽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對於獲獎團隊撤銷其獎項並 追回獎金、獎狀: 1. 參賽所提報之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者。 2. 參賽作品已達「商品化」或「量產」階段。 3. 以相同參賽作品二度參與本競賽時,其作品未有所精進或未將精進之處載明於報名文 件者。 4. 參賽作品有剽竊、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專利、專門技術、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5. 在比賽會場有其他影響其他參賽隊伍,造成競賽不公的行為。 6. 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 (三) 參賽團隊同意配合主辦單位推廣、宣傳需要,無償提供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影片剪輯、 接受攝影等作為競賽專輯、宣傳影片於國內、外非營利使用。 (四) 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修改競賽相關須知,並公布於競賽網站。參賽團隊應經常瀏覽網站公 告,不得以未知悉為由提出異議。 (五) 競賽網址:https://innoserve.tca.org.tw。 十、聯絡方式 大專校院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委員會 聯絡人:劉光儀小姐、黃詩容小姐 聯絡電話:02-2577-4249#356、392 e-mail: ivy_liu@mail.tca.org.tw; mandy_huang@mail.tca.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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