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 "喪盡天良" 的女士!!!
妳都不會覺得內疚,遭天譴嗎?
突然從兩車車縫中垂直衝出來
嚇死我了,猛地緊急煞車
最後重心不穩連人帶車摔出去
身體左半側壓在機車下
左腳根本無法施力爬出來
幸好路人幫我把機車抬起來
妳毫髮無傷坐在機車上
我卻腳骨嚴重挫傷
妳還大言不慚地說:「是我去撞到妳的」
有沒有搞清楚
我在慢車道順向騎著
妳突然從我左前方幾乎垂直衝出來
到底是誰錯了
連路人都看不下去了
本想叫交通警察
你說妳趕時間要送貨
私下和解就好
我要求你跟我去機車行檢查和看醫生
你說好
結果呢!!!結果呢!!!結果呢!!!
當機車行老闆說我的機車無大礙時
妳就趁我不備
騎機車咻一聲不見了
我的腳傷呢
難道人命比機車還不如
去看骨科
醫生說:「還好沒骨折,但這個傷口深及見骨,要一個多月才會好。
這陣子走路會很不方便!」
妳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我真誠地相信你要和解
最後卻被妳擺了一道
這個社會是病了嗎?
我爸媽說:【得饒人處且饒人,不想帶來更多麻煩!】
但我恨,為什麼我這麼單純,輕易相信人心!!!
是否應該自私一點!!!
p.s.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好過多了!有這個前車之鑑,妳棉記得一定要先學會保護自己~
在你們勸說下,去警局備案,沒想到鄭小姐她更賤,請看上一篇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