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字體:
訪客簿  我要留言 共有 49 則留言
☆ 本部落格訪客簿 歡迎你留言唷!
   

☆婷婷★
格主公告
休息了好長一段時間 無論是否累了倦了 最終還是回來這
屬於我的小天地 歡迎大家留言 我回來哩~!
 
頁/共 5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ez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3/10 22:47
Glitter Graphics





鞦韆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3/10 19:43

★愛戀玫瑰★

~鞦韆~



林家安(林小安)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3/10 18:17
安安!我來簽名了
^_^
小安

馬蹄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3/10 15:54

下午好,過來拜訪你了...今天過的好嗎??希望一切順利,並且,美妙,,,

我剛發表"馬蹄人體素描簿",歡迎您過來鑑賞與指教喔...



老王子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3/10 15:46

小喵喵變大老虎,

我喜歡。

謝謝妳的到訪。


在生命中不只是要遇到對的人,
而是要遇到可以讓自己更好的人。



掬馥 (外出,遲覆,祈諒)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3/10 14:06
謝謝您的來訪與推薦
祝福您日日好日,年年好年:)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3/10 05:37
申請來台難 陸配十一歲子淪乞兒

2009-02-24 中國時報
【羅暐智/台北報導】

 五年前,大陸配偶劉茜改嫁到台灣,礙於法令的限制,劉茜遲遲無法將與前夫的親身骨肉彭小弟接到台灣,共享天倫之樂。悲慘的是,彭小弟遭前夫棄養,近年生活困頓,因偷竊被大陸公安抓到,衣服被寫上「小偷」兩大字並遊街三天,輾轉知情的劉茜痛不欲生,找上立委幫忙。劉茜泣不成聲說,「如果孩子有個什麼三長兩短,我這當媽媽一定也活不下去!」她希望立委能幫忙,讓她們骨肉能重逢。

 
劉茜在大陸有一段婚姻,與前夫育有一子,兩人離婚時,彭小弟的撫養歸給前夫,幾年後劉茜改嫁給台灣老榮民汪少祥,汪的身體不佳,需要劉茜在身邊照顧,同時彭小弟也被前夫棄養,已達就學年齡卻成天在街頭乞討,生活無以為繼。

 去年初,彭小弟因偷竊被大陸公安抓到,公安在彭小弟的衣服背面上寫了「小偷」兩大字,並將彭小弟遊街三天。劉茜知情後傷心欲絕,希望能將彭小弟接來台灣照顧,沒想到卻遇到台灣法令的種種限制,一年多的奔走仍是無解。

 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汪少祥在台灣已有子女,因此不能再收養大陸子女,劉茜找上朋友當人頭,不料在士林地方法院公證時,過於熱心解釋「案情」的劉茜被公證處「抓包」,公證處以「不實收養」為由將其退件,要求劉茜以先生汪少祥名義重新提出。

 重新提出申請的同時,劉茜在大陸也辦妥公證程序,沒想到士林地院以「不符法令」為由駁回此申請案,劉茜向高院抗告,高院認定「違反家庭團聚權」,要求地院重審,但仍得到一樣的答案。

 由於汪少祥已在大陸辦妥收養程序,換句話說,彭小弟也不能再以其他人名義辦理收養。
更急迫的是,台灣法令對認養大陸養子女有十二歲的限制,再過半年,彭小弟年滿十二歲,就無法申請收養來台。

 上個月,劉茜拿著親手寫的陳情書到立法院,找上國民黨立委徐中雄幫忙,當場下跪希望徐中雄能伸出援手,幫助她將小孩帶在身邊照顧。
 
此外,收養大陸子女也有名額限制,現行規定是每年六十名,收養外籍子女則無名額限制。徐中雄已在立法院提出修法,將十二歲的門檻調整為廿歲,且收養大陸配偶親生子女時,不受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有子女不得收養的限制。

 不過,此修正草案上月在立法院院會遭民進黨團阻擋,本周五將再度闖關。徐中雄表示,陸委會應儘速提出修法,他也希望朝野能一致支持他提的版本,儘快修法,扭轉這些悲劇。

【小寶 】的211創意美髮沙龍 新開幕。
寧靜舒適、親切服務、講師技術、值得妳來試試。
雙乙級講師【小寶 】擁有兩張乙級證照~【女子美髮乙級證照 】、【男子理髮乙級證照 】、【女子美容丙級證照】。
預約專線:(05) 533-7273準時。
斗六市內環路398號

謝國安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3/08 22:35
謝謝加入好友,記得常來小安安部落格逛逛喔!
頁/共 5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