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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9 08:17:08瀏覽668|回應0|推薦11 | |
觀念
家庭倫理的主體是夫婦、親子、兄弟姊妹三者的人際關係,還可延伸至公婆、岳父母間的互動。在家庭中,一個父親可能也是女婿、兒子,同時還扮演兄弟手足的角色。不論扮演哪一個角色,在何種立場,就會有相對的身分;而有什麼樣的身分,就要擔負起這個身分應有的責任和義務,共同來照顧家庭,使家人幸福和樂。 現代人大多是小家庭,家中成員少,最多是祖孫三代同堂。小家庭最常見的問題是:父母對子女的照顧、關心不足,而子女對父母的孝敬、關心也日漸淡薄。舉例來講,媒體經常報導某些家世顯赫的公眾人物後代,在父母往生之後,為了遺產爭執不休,甚至鬧上法庭,他們只計較個人利益的爭取,而不去思考家庭的和諧關係。 此外,很多父母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所給予的家庭教育相當有限。在這種情況之下,缺乏家庭教育的孩子,到了外面很可能就成為麻煩的製造者,他們不受管教、無可理喻,而學校的老師也不敢管,因為一管教,家長就上門理論了。過去我們講一個孩子沒有家教,那是對父母相當嚴厲的指責,可是現在,缺乏家教的孩子為數不少,甚至有的父母不肯讓老師管教小孩,這是非常大的問題。 ‧ 家庭是社會的基石 家庭是一個社會最基本的組成單位,擁有健康和樂的家庭,才是一個幸福祥和的社會最穩固的基石。家庭的每一個成員,不論輩分,都應該思考如何為自己的家人奉獻,而不是斤斤計較如何從對方身上獲取什麼。每一個成員,都要克盡本分,不論其他成員如何,我們自己一定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對長輩要感恩孝敬,對平輩及晚輩要關心照顧,如此則不論貧富貴賤,家庭必然和樂幸福。 家庭之中的每個成員,大家各盡其分,各自負起責任與義務,對家人付出、奉獻、服務,盡心、盡力、盡責,這是敦倫盡分,也就是家庭倫理。 實踐 ‧ 多付出,不計較 家庭倫理,看起來簡單,做起來卻是因人而異的。 家庭的成員,每個人都各有各的身分,各有各的本分。可是,人有體能的不同,有知能的不同,有技能的不同,和各種先天、後天資源的差異,要千篇一律使得每一種人都盡相同的責任、義務並不恰當,但是各盡本分,卻是人人應有的態度。 所謂盡本分,就是凡事盡心盡力,不管能力差別,都要全力以赴。有句話說:「巧者拙之奴。」聰明且能力強者,往往要比能力平庸者多付出、多擔待一些。家庭也是如此,有的人付出多一些,有的人被服務多一些;如果說要每個人的付出與被服務二者完全相等,那是不多見的。 我曾經看過一對夫婦,家中的大大小小事全由先生負責,太太只管生了孩子當個清閒的少奶奶,其餘什麼都不管;賺錢養家的是先生,接送小孩上下學也是先生。這位先生問我怎麼辦?我說:「你就發慈悲心,替她服務吧,也是為全家人付出。」 ‧ 舉行家庭會議 每個人的能力不同、資源不同,要求每個家庭成員的責任、義務一律平等不太可能,有時甚至連平衡都有困難。至於與家人之間的責任有所重疊或者模糊的時候,可經由協商來解決,例如舉行家庭會議來討論。以上述的例子來說,先生最好能夠跟太太好好商量、懇談一下,看看她能夠分擔哪些家事,否則一但走上離婚之途,孩子沒了母親,太太也沒有家,而她即使再婚,可能情況還是一樣。 又比如夫妻間對於孩子的管教方法,可能想法不同,方式也不同,該聽誰的呢?這就需要兩人溝通,從中找出一個雙方都認同的適當管教方法,如果是由父母其中一方,全權負責孩子的管教工作,這也是一種方式。最糟的情況是夫妻雙方意見僵持不下、爭執不休,甚至為了孩子將來成為藝術家還是成為科學家的問題,爭得面紅耳赤。其實這種爭執是無意義的,孩子將來會自己選擇自己的道路。不過在他們還小的時候,幫助他們找到自己的興趣,並且給予鼓勵和支持,則是必須的。 ‧ 提升家庭教育 孩子的人生路,父母不需操之過急,但是孩子的品行、操守,從小不可忽視!這一點是不容許父母喜不喜歡,或者孩子有沒有興趣的。孩子的品性從小就要管教,如果是父母已不在了,或者孩子從小由祖父母照顧,那就是祖父母要辛苦一些,不僅僅要將孫子撫養長大,還要把他們教育成人。家庭教育最基本的工作,就是教導孩子從小懂得做人處事的道理,否則長大以後,與人相處、工作任事都會有問題。 《三字經》云:「養不教,父之過。」現在應該是說:「子女教養失當,父母難辭其咎。」在現代社會中,教養孩子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責任,太太已不是先生的附屬品,與先生享有同等的管教權,除非有一方主動放棄教育子女的權利,否則教養孩子的責任,還是要夫妻一起承擔。 ‧ 善用「四它」 如果家庭之中經常為了爭執、鬥爭,不管是爭錢、爭名、爭利、爭位,這個家一定不和諧,人人都在風暴中,不快樂。如何改善呢?其實不難,家庭之中,只要有一、兩個人願意主動付出、關懷,擔任溝通協調的橋樑,以「四它」,即「面對它、接受他、處理它、放下它」的態度來面對,就可以影響改變,而漸漸轉為和諧。 大家都希望「家和萬事興」,家不和,個人何有平安、幸福、快樂可言?尤其我們看到,現在社會上逆倫和亂倫事件頻傳,除了是家庭倫理的破滅,也代表我們的社會生病了。所謂逆倫,是晚輩對長輩的大逆不道,施於口頭及肢體的暴力,如孩子責難父母、祖父母,甚至毆打或弒殺父母、祖父母,這是倫常絕不允許的;另一種則是違反正常人倫的性關係,比如父親強暴親生女兒,違反了正常的性倫理,其行同禽獸,也是罪大惡極。 雖然我們的社會常有違反家庭倫理的案件發生,但也不乏令人感動的例子。譬如有些家庭,父母或者長輩已經往生,留下子女獨自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兄弟姊妹之間益發懂得相互扶持與照顧,而且不一定是哥哥、姊姊來照顧弟弟、妹妹,有時反而是弟弟、妹妹乖巧懂事,負起照顧家人的責任,這是讓人非常感動的。 ‧ 制定家庭規約 早期的社會,家有家規,現在有家規的家庭是很少的。家規實際上是從倫理衍生出來,就是家中的成員觸犯、違反倫理的規定時,有一套處理的制度可供依循;另一層用意則在於防範家人的行為出軌。我建議現代家庭,夫婦之間也要有相處的規範,等孩子懂事了,父母也應該和孩子約法三章,包括孩子在外與同學、朋友、親戚互動的相處之道,都可以先有一個家庭規約。而照顧家人是每個人共同的責任,不管家人是否都健在或者已經離散、亡故,此刻家人相聚一起,就需要互相關心、照顧,這是非常重要的。 ‧ 延伸家庭倫理到社區關懷 一個善盡本分且相互照顧的家庭,家人之間一定是溫馨和樂的,對外也常常是社區的模範,因為他們也會把對家人的愛擴大到社區的關懷。 比如我們在台北市有一個精舍,樓上住了一位非常熱心的鄰居,她在每一層樓梯口放置一盆花,也經常清掃大廈門前的行道樹四周,讓行道樹和人行道總是整齊清淨。有時候,她聽到某某家庭的孩子繳不起營養午餐費,她也會設法為孩子張羅午餐。她為大眾做的這些事,除了自己做得很歡喜,大廈的鄰居和受恩惠的小孩也都很感謝她,可說是家庭倫理的另一種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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