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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學者怎麼不敢要求美國廢死?
2012/12/10 07:29:56瀏覽11149|回應35|推薦54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台南殺童案,只因為兇手認為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因此想藉殺個毫無反抗能力的兒童,就可以終身待在牢裡,不但管吃管住,連醫病都免費。

當大部份人感到義憤填膺,要求將殺人犯判處死刑之餘,部份主張廢除死刑的朋友,又站出來為殺人犯話,「廢死是世界潮流」云云。不僅如此,又有洋學者對馬政府施壓,蠻橫地要求在他們明年來台「審查」人權報告之前,要「保證」不得對死刑犯執行死刑。這簡直是癩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氣!

筆者忍不住對「最注重人權」國家之一的美國,費心研究了一他們這些年判處與執行死刑的情形,是否真如那些主張廢死朋友所的,已經幾近廢除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美國執行死刑情況,與廢死聯盟成員的法,有極大的差距;不但仍有許多州沒有具體廢除死刑,有些州還容許一般人認為極不人道的槍決方式。筆者挑出幾個具有代表性的新聞,節錄於下:

『美國在2011年處決了43名死刑犯,人數之多位居全球第五、G8國家中第一;但比起前一年的46名,有下降的趨勢。』

『全美仍有34州未廢除死刑』

『執行死刑人數下降,主要原因是:一、科學DNA檢測,有效提升辦案效率及準確度;二、法院執行死刑,審理一再反覆,時間過於冗長,消耗太多司法資源;為了經濟及節省時間理由,法院多採取終身監禁判決,盡速將犯人關進牢裡,宣告結案。』

『執行死刑對象,不限本國人,還包含在美國殺人的墨西哥公民。』

『猶他州在2010年六月,由行刑隊槍決一位先後殺死二人的死刑犯。五人組成的行刑隊伍,站在挖有五個小洞、距離犯人7英尺的磚牆後,用0.3口徑來福槍執行槍決。其中只有四發子彈是具有殺傷力,一發是空包彈,這樣可讓行刑者減少一些精神壓力。』

『犯人自己選擇槍決方式;因為他認為自己用槍殺人,也應該用槍結束自己生命,才算是公平!』

加州雖然已經由公投通過廢死,但是被判終身監禁的死刑犯,人數已經多到讓監獄人滿為患。龐大的監獄財政負擔,對財政已經惡化的加州政府,無異是雪上加霜;加州政府已接近破邊緣。』

從以上新聞剪輯就可以看出,號稱最重視人權的美國,是否需要執行死刑,完全由各州政府自己決定,由不得外人置喙;而剝奪一個殺人犯的生存權,聯邦法院也認為並不違憲。自從美國遭受到殺人如麻的恐怖911攻擊後,對死刑犯的態度,也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如最近美國司法部就想將關在關達納摩監獄中那幾個參與恐怖行動的死刑犯立即處死,否則無法為遭受911恐怖攻擊而死亡的美國人及其家屬,找到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回頭看看台灣。非屬聯合國會員國的台灣,比其他會員國還在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報告;連美國都不准這些學者三道四、干涉司法,台灣竟然允許洋學者徑行干涉政。難道沒有他們點頭同意,台灣司法部門就不敢執行死刑?

前一陣子聽廢死聯盟的負責人,僅因為收到陌生人的死亡威脅,就嚇得趕忙搬家。這就令人感到啼笑皆非了。如果僅僅是因為遭到死亡威脅,就嚇得搬家,那麼那些被殺人犯殘忍殺害的家屬,是如何生活在無窮無盡的恐懼與傷痛當中?如果這些殺人犯那天減刑提前假釋出獄,這些被害人家屬又情何以堪?我們更想知道,認為殺人犯錯不致處死的廢死聯盟朋友,如果真的自己或兒女也被殺害的話,是否也可以原諒殺人犯?

記得贊同廢死的李家同教授曾經過,如果他真的被殺,他與他的家人,會選擇原諒殺他的人。如果廢死聯盟朋友也有如此寬容的基督情懷,那麼何須如此懼怕被殺呢?

就拿這個無辜被殺的台南兒童來好了,不僅是他的父母要為此痛苦一輩子,他的同校同學,可能因為心理收到巨大創傷,從此無法再過正常生活,無法再相信任何陌生人。而這個殺人不當一回事的人,如果沒有死刑,將會愉快地在獄中度過餘生,不愁吃穿,而且毫無愧疚。

通過廢死的歐洲國家又如何呢?他們這些國家的殺人事件,難道會因為他們注重人道而減少嗎?

如果大家記憶還清楚的話,前年在奧斯陸濫殺76個年輕人的殺人狂魔布雷維克,就因為挪威法律沒有死刑,讓他在法庭上大發狂言,他本來準備殺個四、五萬人才會罷休。大部分挪威民眾認為佈雷維克沒權利繼續活下去他理應被判處死刑一些氣憤的挪威民衆甚至想親手處決這個殺人狂徒」首次庭審前網上還傳出有人試圖在法院附近等候刺殺」佈雷維克。

當法官問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為他此次的瘋狂行動做准備的?這個殺人狂徒回答 他在十六、七的時候,加入了進步黨的青年組織;他被這是個反移民和反市場自由化的團體所吸引,因而埋下了嗜血屠殺的種子。這件事,更得我們台灣人深思:一個政黨的錯誤政治主張與排外民粹,很可能會誤導一個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讓他走入萬劫不復的歧途。

為了維護多數台灣人免於恐懼的自由,為了讓下一代可以在安全的環境中平安長大,為了讓台灣的財政不至於被人滿為犯、患的監獄拖,為了不讓珍貴的司法資源浪費在保護少數殺人犯的人權而漠視多數人的人權,目前的台灣,實在是沒有資格與條件,侈談廢死。


[後記]最近日本又開始恢復執行死刑,只因為某個殺死母子二人的死刑犯,不但從未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或道歉過,還不斷對外發表狂言。

(參考讀)

各國執行死刑情形調報告 http://www.guardian.co.uk/world/2010/jun/18/firing-squad-executes-death-row-inmate

發文干涉司法凍結死刑? 洋學者施壓讓馬英九軟腳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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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ky8080&aid=712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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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女喵喵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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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
2012/12/22 10:52

有死刑都一堆壞人了,如果廢死刑那.........叫人不敢想像囉~~

喵喵極度懷疑,是否因為死的受害者都不是那些廢死的家人,所以,他們可以很慷慨的用別人一生的傷痛來成就自己的假慈悲.

還有,那些做了壞事的人,在監獄裡雖然沒自由,但卻可以白吃白住,花辛苦工作的納稅人所繳的錢,還有天理嗎???

 

洛杉基(rocky8080) 於 2012-12-24 01:35 回覆:
公理何在?

帥州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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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罪大惡極者上法院!
2012/12/21 20:45

在美國廢死的州~基本上警方是手下從不留情!

不讓那些惡徒有機會上法院去演出悲情懺悔的爛戲!

所以大多是當場打掉!

因此廢死團體說這些沒死刑的州犯罪率低~是因為警察執法比較狠~

可能這些歹徒只是踩到人家花圃或草皮就被當作入侵民宅...給開槍打死!

不是沒有死刑! 


Iron-ea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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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point
2012/12/21 00:59
Very deep and incisive opinion.

SCFtw2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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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品說:「我是為我的國家這樣做,因為其他國家都在看我們會怎麼做。」
2012/12/20 23:36

.

https://city.udn.com/51173/4683784?tpno=0&cate_no=92070
祭品說:「我是為我的國家這樣做,因為其他國家都在看我們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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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541993#5
發言標題 這些人的祭品是什麼??? ^+++++^
發表時間 2011/07/27 17:48
SCFtw5(#5)

無辜被殘殺的人已經死了,所以他的"人權"和"生命權"自動消失了,然而殘殺這個無辜者的兇徒的"人權"和"生命權"持續是第三者(也就是這個社會)絕對保護的對象,法庭上洋溢著的基本精神是對殘殺無辜之人的兇手的愛和保護和原諒,等待著這個兇手的是沒有多少年的舒適的牢房生活,出來之後健康快樂,而無辜被殘殺者的靈魂永不安息,這個局面是荒謬的,也是無恥的。

支持廢死的理由 --- 如眾人所見者 --- 很多,在我看來道德理由才是核心。這些道德理由中看起來最有力的應該是"誤判或冤判死刑執行之後人命無法回復",但衹要制定能保證實踐"衹要有疑就不判死"這個原則的司法程序,在三權分立、言論自由、資訊流通、網路發達的現代民主社會裡就不會發生誤判或冤判死刑的事。制定這樣的司法程序在我看來並不難。保證這樣的司法程序能恰當地執行在我看來也不難。

許多支持廢死的人打起"生命權"的大旗子不停地叫喊,然而說理歪七扭八幼稚不堪,這些學者、法律學教授、律師、總統、部長、國會議員、記者、作家、文化評論家、道德家、或者好心人如果想靠著這樣的說理論辯能力吃飯,恐怕最後都衹能靠出賣體力謀生。

明明就是因噎廢食,這些人卻不承認,好像這個成語很艱深很難懂或者有歧義似的~~~ ^@@^

明明就是把無辜被殘殺者丟到腦後,而衹想著自己還在裡頭生活的這個社會看起來更漂亮一點,更美一點,更仁慈一點,更和平一點 --- 這些人的祭品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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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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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慷無辜被殘殺者之慨
2012/12/20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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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無辜被殘殺者的靈魂(雖然我是無神無鬼無靈魂論者)在法庭上瞪著每一個人。}

二、不要慷無辜被殘殺者之慨。{唯一有資格施予原諒的是那個無辜被殘殺的人。}

三、不可因噎廢食。{誤判冤判死刑是可以避免的。}

四、合理的報復是合理的。{欠債還錢,還要加付利息。這是連主張廢死者也堅決認同的。反對應報論的那些法理學高人和道德家都很虛偽。}

以上用來打倒所有的廢死主張應該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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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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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的和尚會念經?
2012/12/20 19:11

民族主義的心態(土/洋之分),永遠無法解決任何的問題。

如果你反對外來的和尚比較會念經,那可要思考為何我國英文版的人權報告書要找外國學者來背書?其中一位還是孔榮傑咧。


向前一標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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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一直還將亞洲視為其殖民地或附屬國
2012/12/20 17:39
就是這麼簡單~所以牠們先從非洲下手,然後就染指亞洲的國政了~

快樂茶人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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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廢死者的眼裡與心中有受害者與他們家屬的人權嗎?
2012/12/20 15:29

崇信基督教, 高喊人權的美國在2012年執行死刑的名單. 一共43人. (2011年40人, 2013將被執行死刑的罪人數目前是17人, 2014是5人) http://www.deathpenaltyinfo.org/execution-list-2012 所以喜歡為受刑者談人權的政黨/政客/團體, 請你們也來評論評論高喊人權美國的死刑執行如何?

在精神層面我們個人要守倫理道德與各別的宗教教意與律條, 在人世間我們必須遵守人世的法律.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 一個生命的莫名消失都是家人無限的痛, 但是"養子不教" 這是誰的錯呢? 家長, 學校教育, 社會媒體, 你我的鄉愿都有脫不了的責任, 不是嗎?


newshawks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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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米國的龜兒子
2012/12/20 15:06

台灣是米國的龜兒子!

●台灣長期給國際社會無能、懦弱、好欺負的形象!

●台灣人被關在米國牢裡,台灣代表要去探監遭拒!

一位大學老師到台灣要探視貪污重犯陳衰扁,居然可以!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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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會知道差別是由恢復或廢除死刑而來,或是因為社會變遷而來
2012/12/13 06:23

銅鐵魚:

如果死刑變為無期徒刑,那原本無期徒刑變成啥?

提醒你在台灣現存的無期徒刑在服刑滿25年後似乎表現良好可以有假釋機會。  國外有那種永遠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如美國的少年殺人犯(美國最高法院認為判處未成年少年死刑違憲)。

廢死與犯罪率關係應以該國實施前後做比較(相同基期)

不知你有否此資料?

沒有,而且這樣比較有一個問題,比如說台灣於2015年廢除死刑,但你拿2014年和2016年犯罪資料比較時,你不會知道差別是由恢復或廢除死刑而來,或是因為社會變遷而來。

對於廢死者宣稱之人權出發點而言,心態不就跟唐太宗一樣嗎,只不過程度差異而已

與其廢死為何重點不放在防死? 亦即事先避免讓其犯下重罪?

不同。  唐太宗赦免這些死刑犯(如果此事為真)是因為這些人明知回來必須面對死刑,仍然遵守信用,等於是當犯人通過某種考驗時可免除所有刑罰。

鼓吹廢除死刑只說用無期徒刑或長期有期徒刑取代,在獄中表現再良好也沒有獲釋可能。

我查了一下

法國 上升

加拿大 聽說下降

紐西蘭 數年後下降但其中一年又跳回

我前面提過用同一國家不同時間相比的問題是你不會明顯知道犯罪率的改變是否由恢復廢除死刑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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