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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07:47:21瀏覽85|回應0|推薦1 | |
本不欲聯結生活瑣事 雖然是發生車禍 原本單純的事 後果卻變兩極 不得不就所搜集相片因應 畢竟相片會說話 地上的煞車痕是最明顯的證據 警方未能在第一時間扣留菜車大餅資料 讓人深惑不解 而是經反覆提出 才一改原先堅持態度 強調那只是參考 改說過一兩天已叫對方送來 真叫人深深質疑 : [十次車禍九次快 !] 不是警方深殖民心的警語嗎 ? 忽略掉這一點 只是在極小的範圍中作文章 硬說是我闖到對方車道 真不知他的線是如何畫的 ? 對一個未帶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 家中無電話 也沒有公司行號 就這樣讓他走 僅憑他一句我佔用他車道 事態就朝此發展... 車速這麼不重要 ? 那監理所要大車裝"行車記錄器"作什麼 ? 不就是要有跡可循 ? 阿你現在叫車主自動送交上來 如果只是想要爛竽充數或造假 請問責任由誰來承當 ? 在一個九十度的彎角(參考google 地圖台14甲線27.4K) 我看到他衝下來已無暇反應 為什麼重車(17噸)在過彎時速度還是這麼快 可以拖出十餘公尺的煞車痕 ? 從相片明顯看出煞車痕是直線的 車子已要觸及欄杆 他再緊急將車右轉 朝我正面撞下去 車子才停住 如此影像都在相片中清楚呈現 有需要一再糢糊掉嗎 ? 對人仁慈就是對己殘酷 第二天與對方通話 就是開車不願搭理 反正我已準備隨時停換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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