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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日記
2011/08/30 07:47:21瀏覽85|回應0|推薦1

本不欲聯結生活瑣事

雖然是發生車禍

原本單純的事

後果卻變兩極

不得不就所搜集相片因應

畢竟相片會說話

地上的煞車痕是最明顯的證據

警方未能在第一時間扣留菜車大餅資料

讓人深惑不解

而是經反覆提出

才一改原先堅持態度

強調那只是參考

改說過一兩天已叫對方送來

真叫人深深質疑 :

[十次車禍九次快 !]

不是警方深殖民心的警語嗎 ?

忽略掉這一點

只是在極小的範圍中作文章

硬說是我闖到對方車道

真不知他的線是如何畫的 ?

對一個未帶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

家中無電話

也沒有公司行號

就這樣讓他走

僅憑他一句我佔用他車道

事態就朝此發展...

車速這麼不重要 ?

那監理所要大車裝"行車記錄器"作什麼 ?

不就是要有跡可循 ?

阿你現在叫車主自動送交上來

如果只是想要爛竽充數或造假

請問責任由誰來承當 ?

在一個九十度的彎角(參考google 地圖台14甲線27.4K)

我看到他衝下來已無暇反應

為什麼重車(17噸)在過彎時速度還是這麼快

可以拖出十餘公尺的煞車痕 ?

從相片明顯看出煞車痕是直線的

車子已要觸及欄杆

他再緊急將車右轉

朝我正面撞下去

車子才停住

如此影像都在相片中清楚呈現

有需要一再糢糊掉嗎 ?

對人仁慈就是對己殘酷

第二天與對方通話

就是開車不願搭理

反正我已準備隨時停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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