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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如何打击邪教组织
2010/06/23 08:34:41瀏覽256|回應0|推薦0

    德国目前至少有100多个邪教组织。尽管德国尚无针对邪教的专项法律,但很重视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宪法秩序的邪教,德国政府对“科学教派”的宪法监控并最终于1991年4月把“科学教派”送上了法庭就是一例。

这个源于美国的教派号称拥有500万信徒,在世界65个国家建立了700多个活动中心,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敲诈、威胁、绑架,对人进行精神折磨,甚至向国家政府部门派遣信徒进行渗透、偷盗和篡改案卷,安装窃听器,派遣坐探。1970年传入德国后,在德国各地拥有8座教堂、10个传教团和一些经营性企业,并出版《自由》等刊物。科学教派号称在德国有3万成员,而实际只有五六千人。

科学教派宣称不问政治,但德国政法部门从科学教派的纲领、刊物文章、头目讲话、知情者揭发及其组织和行动方式中,获得了有关科学教派反对国家宪法秩序的大量证据。例如,在科学教派力图建立的“新文明”中,有一个处于最高地位的“政治官”,并制定了向政府部门关键岗位渗透、伺机夺权的计划。它组织的“十字军征讨”行动旨在破坏法定选举、威逼议员。

德国政法部门认定,科学教派以宗教为幌子,用技术手段操纵和改变人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德国宪法秩序,因而不受法律保护。1996年8月,德国政府对“科学教派”在德国的传播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

德国在打击科学教派时,主要法律依据是具有宪法地位的德国《基本法》,尤其是该法的第9条第2款:“其目的或其行为违反刑法,或反对宪法秩序,或反对各国人民谅解的思想的团体受到禁止。”该条款也适用于宗教和世界观团体,这样就可以禁止任何反对宪法秩序的宗教团体。

德国《刑法》第105条、106条等条款,也是打击科学教派等邪教组织的重要法律依据。凡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或以可感觉的恶行逼迫法定权力机关不行使、或按特定方式行使权力的行为及企图,都要受到法律追究,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刑10年。此外,德国刑法还规定,在固定的法定权力机关的禁区内参加或号召举行露天集会、游行,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为了有效打击科学教派,德国政法部门还采取了其他措施,例如,联邦和各州宪法保卫局都设立了保密举报电话热线,收集科学教派犯罪证据,帮助有关人员脱离邪教,并利用因特网等现代化手段大量揭露科学教派骗术与邪恶的本质。目前,在全社会的共同打击下,科学教派的邪教面目已昭然若揭,并在德国成了过街老鼠。


  事实上,早在80年代初,美国政府因科学教派窃听100多个企业和政府机构的资讯及侵犯共有财产不得不逮捕了“科学教派”中包括哈伯特妻子在内的11名头目;80年代后期,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政府先后查封了“科学教派”在这些国家的50多个据点。德国把科学教派送上法庭表明,任何邪教不管打着什么旗号,都将受到各国法律的制裁。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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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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