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珍昌」冷凍食品公司,涉嫌販售過期數月至3年的台灣白蝦、蝦仁、草蝦、螃蟹、魷魚、黃魚等冷凍水產,變更紙箱上的有效日期後,轉手將水產賣給夜市、市場及中南部餐廳,獲利至少2千多萬。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檢舉,與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追查,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莊玲如指揮偵辦,本月20日前往前鎮區珍昌公司及位在珍昌公司樓上的鮮到家配宅網搜索,共查扣蝦仁等冷凍水產等共約100公噸,其中8成是蝦類產品。

 

保七總隊表示,陳姓負責人利用兒子經營的「鮮到家」宅配網,販賣過期的水產,不知情的民眾吃下肚恐傷身,陳男與家人將水產重新包裝販售,餐廳或民眾以為是未過期產品,根本不知買到過期水產。其中過期蝦子,陳為了牟利,另把蝦子運至雲林一家食品工廠加工,再轉賣夜市和傳統市場。

 

「同業都是這樣賣」,陳男告訴警方,賣過期食品近3年,許多水產業者也都像他這樣販售,是正常型態。他認為水產品都有低溫冷凍並無壞掉,沒有過期問題,之所以囤積那麼多漁獲,實在因最近陸客團銳減,銷量超差,才會囤積大量水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