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回應3分之1 鏗鏘有力,加油!或許有朝一日可以成為「影子寫手」→某電影主題。 這劃時代無風不起浪的"曠世鉅作",究竟是誰改變了我父母的價值觀?何故親情反目?我的動機又在哪裡?值得思考! 個人回應3分2 前年金春花這麼說:「伊雅斯金大衛跟你有仇嗎?你媽媽跟金春美訂契約時伊雅斯金大衛有在場嗎。」 反觀,仔細想想,我跟妳有仇?我跟妳鼠癩癩家有仇?說人閒話為何不臉紅?妳傷害別人小孩為何沒有同情心?妖言或眾造成我們家親子反目成仇為何沒有愧疚感?反而對自己小聰明沾沾自喜! 猶記得99年3月,我以存證信函善意告知請於同年4月30日自行搬遷。到期日時,我還口頭請您們務必搬走,妳金春花不但與妳妹妹金春美唱雙簧的予我叫囂,還叫我父母當妳面給我難堪,而我清楚的看到妳金春花在旁得意的冷笑。這樣挑撥親情製造仇恨的伎倆,也只有在大陸內地文革時期才看得到共匪慣用手段。 現在回頭看看、在想想當時情境,還真是令人有種落葉想歸根,家就在眼前,卻有離家鄉十萬里遠的唏噓。 再看看這篇金錫安可當佐證的大作,心中平靜品味其中靠打落水狗抬身價的人,令我莞爾一笑。 個人回應3分3 暫且不論這是一篇誹謗本人的文章,我就以它是一篇「批判」性高的敘述文。 敘述文它應是事件的呈現,即告訴讀者發生了什麼事、如何發生的。其中意義不只是說一個故事、一個事件,更是明白的標示了從一個時間點到另一個時間點,在這時間歷程中,不是只有時間直線往前移動,還包括了人、事、地、物立體空間的動作、話語及事件發展。換言之,是在陳述某人生命、生活經驗、在某一段心理反應、從此刻到彼刻,生命起了變化歷程。 而這篇文章,作者並沒有把全部的細節從頭鋪排到尾,只截頭截尾擷取中間部分大肆批判。但沒關係,也事實闡明了我家當時面臨家破人亡,腐肉鳥爭食的窘境。 感謝這篇文章作者的苦心! 相關文章 http://blog.udn.com/rawakau/3547516 http://blog.udn.com/rawakau/3789076 http://blog.udn.com/rawakau/3788998 http://blog.udn.com/rawakau/3862104 http://blog.udn.com/rawakau/4179981 http://blog.udn.com/rawakau/4373494 http://blog.udn.com/rawakau/4011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