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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0 14:28:30瀏覽425|回應0|推薦6 | |
過年前,新聞局才公告除了會產生異味的食物外,電影院不得再禁止帶外食,但現在許多業者卻把薯條、漢堡、炸雞也列為異味食物,甚至還有電影院帶外食要加收50元的清潔費,民眾痛批政府的解禁令根本沒用,電影院還是在鑽漏洞,大賺民眾的錢。 看電影,終於可以帶外食進場,好好享受一下,不過怎麼入口處的公告,竟然把漢堡、炸雞也拒於門外,民眾反映大不同,只是新聞局8日才下外食解禁令,電影業者卻各自定出不同標準,除了原本的臭豆腐、鹹酥雞就禁帶外,漢堡、薯條、炸雞通通也被列為異味食物,而會發出聲音的瓜子、花生也不行。 澄清是有民眾反映才加以限制,但更離譜的是國賓影城,竟然還決定3月1日起,帶外食要收50元的清潔費,下解禁令畢竟是一番好意,只是沒有統一標準,恐怕還是會惹來民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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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