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姜太公幫周武打好天下 周公封魯 太公卻被封離到齊地 魯是個農耕的精華區 齊當時算是靠海邊的荒蕪之地 土鹽風大不利農耕 而周朝天下是以農耕組織 家庭倫理起家的 碰到這種狀況怎麼辦 太公的立國大戰略就是突破周天子的國策 放棄農耕 改興漁鹽之利 走工商的路線 大家都知道農耕生態的特性 農作物 稻麥從插秧到收成 多要一年半載 其間時時都要注意 土壤太溼了要排水 太乾了要灌溉 要除草要防止野獸侵害 作物成熟了要收割 貯藏 還要防止別個部落打劫 耕地也要有一定的條件 不是到處可得可耕種 在這些情況下 從事這種行業的人他的生活行動就會被固定的土地農事綁在那裡 安土重遷 而且因為農作有季節性 工作都需要群體合力 不是單獨個人可完成 因此有利家族 部落群居 人類群集群居 組織的倫理就會出來 周天子重農耕重倫理 其理在此 但這套治國方略 姜太公如果照著用 可能就是坐以待斃 因此打不死的姜太公 鼓勵人民曬鹽興漁利 用魚鹽到農耕精華區的內地去交換稻穀糧食 改走工商販賈之路 鼓勵人民逐利而遷 隨即壟斷了鹽的國際市場 齊國因此富強 後世反取代魯國成為庇護周朝天下的最大支柱,這就告訴我們,國家要以工商立國或以農立國,皆須賴於特定的環境和條件而以工商立國或以農立國也會形成不同形態的文化,農業安土重遷,商業本來就是要逐利而居,自由遷徙,自由貿易, 但現在兩岸的問題是,台商到海外到大陸投資 造成台灣資金 技術 人才的外流,政府稅收不斷流失, 台灣的經濟地位直落,執政黨就把責任歸咎於台商跑到大陸去投資,把台商當罪人看待,好像商人皆是無祖國, 讓台商身上背著原罪, 何其沉重,但台商若不到海外到大陸投資,經營腳步與經濟全球化的大趨勢相違,稍一遲疑即難與國際競爭,我們認為若能重新定義經濟主權的概念或有解 只有一個想法-- 國際法上可以把跨國企業在各國的營運處所及廠地,視同其母國的移動領土看待, 就像船舶 航空器 大使館的法律地位一樣, 基於各國互相尊重 互惠互利的原則, 母國在該區域範圍內保有管轄權, 換句話說台商要到大陸投資, 只要經兩岸政府認可的, 這台商在大陸的廠房營運處所, 即應視同台灣領域的延伸, 台灣的政府有權對之管理, 徵稅, 反之, 打大陸來台投資的企業,只要經兩地政府相互認可, 則大陸對其在台企業亦有管理 徵稅之權, 如此一來, 商人無論到那裡就會有祖國了, 因為它要到外地投資, 都要經雙方政府協商, 商人與政府的關係重新建立連結,政府稅收不會因經濟全球化而越趨減少,執政者也會把企業的跨國投資, 視為國力的擴張, 觀念改變, 兩岸之間的均衡形勢就會有不同,台灣的經濟版圖實質變大了, 台商的地位也不同, 就會從過去被罵成挖空台灣的罪嫌, 一夕之間變成是壯大台灣經濟版圖的英雄了! 兩岸政府也深入一層建立了主權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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