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斷在海德格和施密特的哲學裡 真的是哲學問題 只不過哲學是一種智慧 不是可以糊濫的 陳總統在中樞228紀念大會上 對於終統連續四五次疾聲大呼 我錯了嗎? 難道我錯了嗎? 陳總統當然不會自己認為他的終統有錯 但我們的回應是 有沒有錯要從他的政治決斷來判斷 政治決斷是領導者在國家生存陷入矇沌不明 困頓無序 危急時所作出的意志選擇 是意在恢復國家原先運行秩序或重新打開新局 ,這牽涉一個是決斷的時機選擇問題 另一個是決斷的存在歸屬和結果的責任倫理問題 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提問總統所做的終統決斷 第一 時間是否適宜 第二 是否意在恢復原先秩序或重新打開新局? 是在恢復何種原先秩序或重新打開甚麼新局? 介入的節點對不對當? 這都是行使決斷權的構成要件問題 是須要受嚴格檢視的 從時機選擇來看 這次總統終統決斷的情勢判斷主要是以中共軍事武力經濟實力劇增 已打破臺海平衡 台灣對大陸經貿依賴越來越嚴重 國民黨又出現終極統一論的聲音 而國統綱領 國統會又是終極統一論的象徵 為防止台灣過度向大陸傾斜 因此選擇廢統作為節點介入 意在恢復被傾斜的平衡秩序或重新打開國際社會聯結台灣 傾獨反統以制中的新局 (國內權力意圖部分且先不論) 按這個說法 從戰略的角度來看 立論的基礎不能說沒有 但立論是否夠堅強仍是值得懷疑的 蓋以國際社會的眼光來看 台灣提出傾獨反統以制中的戰略構想 固然可合乎他們的長期戰略利益 但也就是因為是他們的長期利益 所以他們反而不會那麼緊迫看重 反而看重的是現實與大陸的經貿利益 現實才是眼前急迫的 所以就現實的國際情勢而言 一般情況他們是不太可能會公開選擇站向台灣這一邊 (除非兩岸有重大突發事件 足以構成台灣存活立即威脅時) 因此現在台灣以上述情勢廢統逼他們要公開表態 對他們來說一定認為台灣是麻煩製造者 換言之 現在陳總統提出終統的時間點根本不夠熱 甚至有反效果 因為短期現實的利益將逼使國際社會更向中國大陸傾斜 所以陳總統這次作的政治決斷不能算作對了 因為新局打不開 反而是台灣越動 局越來越被緊縮 生存空間越受威脅 所以就像過去的大選綁公投 急功近利為使用公投法強將大陸佈署飛彈對準臺灣的事實界定為臺灣主權有被變更之虞 似乎同樣是使用權力過度了 接下來我們來看政治決斷的歸屬和結果的責任倫理問題 我們從總統所作的七項宣示來作檢視 發現很多都是溢外了 決斷溢外就是錯了 我們不妨來看第一點宣示 台灣感謝布希總統在2005年京都演說中明白表示,美國珍視與台灣之夥伴關係,且讚揚台灣之民主繁榮。台灣亦感謝美國盼繼續就雙方互利之事項共同合作。這一點若關照近日台美外交交鋒互動的情境來解讀 台北用的是鬼谷子的飛嵌術 先引用布希總統讚揚台灣之民主繁榮 且珍視與台灣之夥伴關係 的話 套住布希 意思就是說 既然布希總統讚揚台灣之民主繁榮且是夥伴關係美國就不應反對台灣方面繼續貫徹實踐民主的作為 因「國統會」之終止運作及《國統綱領》之終止適用,不涉及現狀之改變,是基於主權在民之民主原則;是為尊重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自由意志選擇的決定,如果美國反對不就等於反對台灣施行民主一樣 那布希讚揚台灣之民主繁榮不就等於自打嘴巴了 這樣用話要使美國啞口無言 台灣這麼作 其實後續效應難料
第二項宣示台灣無意改變現狀,也堅決反對以任何非和平手段造成此一現狀的改變,並感謝國際社會共同支持維護現狀。這一項宣示其實有很嚴重的語病 首先台灣既然認為目前兩岸的現狀已經被大陸的擴武 經濟單方面傾斜而改變 顯然對現狀是採取經驗動態性的定義 那麼所謂的現狀應是指已傾斜後的最新現狀 台灣對於這個新現狀的回應 怎麼會說是台灣無意改變現狀呢? 台灣不是要去扭轉這已傾斜被改變的現狀嗎/ 下一段更離譜 也堅決反對以任何非和平手段造成此一現狀的改變,依道德經式的解讀 正言若反 換句話說若以和平手段造成此一現狀的改變就不反對 那麼用經濟力 資訊力 文化力造此一現狀的改變算不算和平手段 反對或不反對呢?很難自圓其說
第三項宣示「國統會」之終止運作及《國統綱領》之終止適用,不涉及現狀之改變,而是基於主權在民之民主原則;只要符合民主的原則,尊重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自由意志的選擇,兩岸未來將發展任何形式的關係,我們都不排除;也堅持任何人不得為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預設前提或終極目標。這項宣示是陳總統這次政治決斷最核心的地方 他把國家存在之路(on being)上的閉塞的確打開 可是隨即又關上 只要符合民主的原則,尊重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自由意志的選擇,兩岸未來將發展任何形式的關係,我們都不排除;這是解閉 重開新局 但是下一段 任何人不得為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預設前提或終極目標 又關上了 因為這話是表示說任何人若主張未來兩岸統一為終極目標 或主張台灣獨立建國為終極目標 都要備受質疑 所以表面上台灣人民對政治選擇的自由閉塞是打開了 實則選擇的行為本身 內涵卻被壓縮了 這符合民主的真正意涵嗎? 再說只要符合民主的原則,尊重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自由意志的選擇,兩岸未來將發展任何形式的關係,我們都不排除;這是指兩岸未來的關係是開放的 但如何落實呢? 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集體的自由意志如何形成呢? 依民主原則統獨公民投票嗎? 既然要公投就要設定選擇或是非性議題 可是這不是就在為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預設前提或終極目標了嗎? 兩岸關係要採開放方式 要尊重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自由意志的選擇 又要堅持任何人不得為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預設前提或終極目標 就只能用申論問答題 但用申論問答題可能找出答案嗎? 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每天都在變動 每天都有新人類在成年變成公民 這牽涉到全國國民集體自由意志選擇的事情 現任的整體公民的答題可以代表下一任嗎? 現任對下一任 下下任的公民對未來子孫有拘束力嗎? 為什麼民主國家每隔三五年就要改選 就是因為有新公民加入 要反映新民意呀 所以陳總統這項宣示 表面是打開新局 價值選擇採取開放 實則可能流於價值的虛無 存在的意志不是更自由開放反而是更閉塞
第四項宣示 憲政改造工程之推動,必須要符合由下而上、由外而內、先民間後政黨之精神,依循現行憲法程序,最後仍需立法院四分之三之同意,以及人民公投複決。任何不符合此種程序的主權議題,不僅無益現狀的維持,也將不會被處理。這項宣示分兩部 一是憲政改造工程之推動 二是憲政改造工程之處理 前者係由民間及政黨來推動進行 後者是進入官方的正式程序 依這項宣示的旨意看來 憲政改造工程將首先由民間及政黨負責推動 推動改造的範圍將可涵蓋主權議題百無禁忌 待進入官方正式程序後 主權議題如經立法院四分之三之同意,以及人民公投複決通過 政府才會處理 換句話說包括主權議題在內的憲政改造工程之民間政黨推動可能勢在執意必行了 問題是 如此一來豈不是又跟第三項宣示後段 堅持任何人不得為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預設前提或終極目標相抵觸 因為涉及主權議題就跟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選擇有關 民進黨如不預設前題或終極目標 要根據甚麼基準去推動呢? 沒有基準如何改造憲法呢? 這不是很奇怪嗎?
第五項宣示 為了謀求人民最大的福祉,促進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雙方必須透過政府與政府之間的協商對話,積極尋求建立互動交流的有效機制,以消弭歧異、增進互信、解決問題。這項宣示用意是在對大陸喊話 本是老生常談 但就是因為老生常談 被用在這次美國強力介入終統事件的外交場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