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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就醫時病人還有哪些權利
2021/03/22 13:27:53瀏覽823|回應0|推薦1
最近有某病人安全同好說,她們的醫院為了準備醫院評鑑,目前正在修改一些文件,因為她發現院方對外公告的「病人的權利」只有6項而覺得....比其他友院的似乎少很多,而心理有點不安尷尬


她在本部落格中找到了很多年前,格主寫的一篇文章而來mail請教,近年是否有新的醫療業界共識適合作更新。

格主後來決定,再來複習一遍也沒什麼不好。害羞


結論是病人的權利並沒有依法公告的內容,通常是醫院自訂,所以有的醫院只有6項,有的東抄西抄後發展出12項,但實際上網搜尋國外的醫療機構,竟然發現也有二十幾項的地方,從情理法的角度,本來依地區國家法令等等也可能有修改的必要,因為時空已不一樣,對尊重尊嚴的解讀,難免會有價值觀的改變,或許有些只是基本人權,但有些或許可以說是「新知」或新趨勢,例如:早期並沒有電子病歷,保護隱私有不同的規範,雖然基本原則相同,但滴水不漏的資安可沒那麼簡單!另外,早期也沒聽說病人可以要求第二位醫師的意見(Second Opinion),但現在已經是常識。


本文在此不想討論太多有爭議的事,如果病人想無求生意志,所以「尊重」他的意願,就可以不要救他,是因為「病人的權利」嗎?但有的國家確實已經立法可以「安樂死」。還有爭議的是,醫療到底是一種服務業嗎?適用消保法嗎?很多專家反對把消費者的權利直接套用在醫療消費者(病人)的身上相提並論。

無論如何,大部分內容都是依據WMA世界醫師會,或AHA美國醫院協會多年來的共識,格主只把各種版本的內容彙整,並將之前翻譯的內容整理如下:

1.選擇給哪一位醫師看病的權利
2.要求不要給實習醫師(學生)照護或練習的權利
3.要求有尊嚴(Dignity)的照護含公平待遇如LGBT
4.取得治療內容的權利(於合理時間內取得病歷影本或甚至上網查看自己的病歷)
5.參與選擇治療方法的權利
6.要求轉診/轉院/轉床的權利
7.要求參與「知情同意」的權利

8.同意與拒絕參與研究計劃的權利
9.於住院中或就醫過程指定特定人士代為作主(=法定代理人Proxy)的權利
10.解答關於臨終處置含DNR,器官捐贈等倫理問題的權利
11.接受適當疼痛治療(免於疼痛)的權利
12.就醫隱私與被保密的權利
13.申訴與投訴的權利
14.宗教信仰受尊重的權利

15.要求溝通支持含翻譯服務的權利
16.人身安危受保障的權利
17.拒絕被約束的權利(非不得以的保護性約束除外)
18.住院中拒絕訪客的權利
19.要求說明帳單明細的權利
20.取得第二位醫師的意見(Second Opinion)的權利
21.接受賠償的權利

綜上所述, 有的醫院只有簡單歸納成六大項:
一、接受安全優質的醫療(治療本位)
二、接受充分說明及衛教
三、自己選擇醫療行為
四、隱私受保護
五、人格受尊重(平等主義)
六、取得Second Opinion
以上在很多醫院裡,常有諸多理由,院方並不一定願意配合以病人為中心或全人醫療做到盡善盡美的地步,但在沒有法律規範之下,病人根本不要奢望太多,唯有靠運氣,靠緣分或在滿意度調查中給意見或認了吧~不要受委屈就好了!尷尬

<延伸閱讀>
( 知識學習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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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tsafetyrm&aid=157816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