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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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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網友,2013年,新年快樂!祝福你我均能擁有一個洞悉無惱、緊握真實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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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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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3 00:42
我老公去移民署(以前是入出境管理局)積極詢問.該如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事宜.境管局官員說:要辦收養大陸小孩之後才能申請該名小孩來台.但你老婆已在台生子.依規定.台灣老公已有子女者.不能再收養大陸小孩. 但官員安慰我們說:沒關係現在你們沒辦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團圓.只要忍一忍.等上8年時間等到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之後.妳便可依妳自己身分申請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團圓(12歲以下.如超過12歲也不能來台).想一想只要8年後我們全家可全家團圓.

但是今年96-09-05變天了.希望落空了.被無情無血無目屎的政府打入十八罾地獄.政策大便.改成 :大陸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請身分證.但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也就是說8年加5年=13歲.才可申請大陸地區12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請問8+5會等於12.誰能教我這道難題.所以說政府擺明就是政策大變.永遠不准我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
這樣的政策您說我全家人會服嗎?妻離子散的結局.

以上規定不合情理.我以前在大陸未婚生一女.今嫁台灣人.因來不及辦理收養程序而生一子(台灣生).我們有能力扶養自己的小孩(包括大陸生的女兒).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這麼稚齡的小孩.您等忍心拆散人家母女.不准自己的人民全家團圓.造成骨肉分離.妻離子散.您等真是殘忍!

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現在又不准我台灣老公收養自己的女兒.該如何向3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

這個不守信用.說一套.做一套.無血無目屎.無情無人權無人道的政府.挖掘陷阱讓人民掉入後.政策卻大轉彎大便.專挑最無辜的小朋友下手.殺得我等12歲以下小朋友措手不及豪無幸福的未來. [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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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尚智(powerecho) 於 2008/04/13 01:26 回覆:
嗯,悲憤可以想像。

政府不是一個人,是一個動態的集體意志。
對著一個不清楚的集體意志生氣憤怒,只是傷自己,也折磨此刻家庭當下的安定幸福。
沒有人要拆散什麼,而是暫時無法團聚。
過激的看待問題,一方面失真,更重要的是,往往讓問題的解決更複雜。

政策或法令,從最大公約數的現象出發而制訂,
經常也必須要等到出現問題時,才有機會調整更新。
大陸配偶來台之後的需求與問題,也是近年才陸續出現,妳要有耐心等待。
至少現在不比過去兩岸戒嚴時,親人乖離無法聯繫。
重逢團圓,是可以被期待的。

人生許多時刻,不盡然順心而成,都需要耐心等待。
幸福,都必須要被等待。
看待不平的際遇,有層次、有策略、有目標的去解決問題,才是關鍵。

奴隷主剝人皮
2008/04/13 20:19
 

奴隷主剝人皮

胡錦濤聲稱西藏問題不是宗教也不是人權問題,而是攸關國家分裂問題,

1959年逃往國外的奴隷主和武裝分子,不甘心自己的貴族權力被西藏農奴和解放軍剝奪

這些奴隷主打着老共箝制藏人的宗教自由,和藏人喪失基本人權的口號,來破壞奧運

這些奴隷主和武裝分子敢囬西藏嗎?

王尚智(powerecho) 於 2008/04/14 14:36 回覆:
歷史充滿多重角度,政治史儘管受政權最後的贏家所掌握,
但真正流傳不歇的,往往是文學或軼文當中,滾滾紅塵的個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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