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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5 23:55:42瀏覽204|回應0|推薦1 | |
1. 死不認錯:絕對不能承認自己有錯,認錯就輸了。 2. 拖延時間:例如一審有罪就下台,有"招忌"就退出選舉等等。好像是負責了,但是卻只是把事情拖過一個階段,例如總統任期,投票日。要對手提出證據,但自己的證據卻怎麼都不拿出來。 3. 指控抹黑:萬一證據出來了,就開始指控對手抹黑,政治迫害。 4. 拉台灣人下水:被定罪了,就把被定罪的原因歸咎為自己是台灣人所以才被定罪,拉台灣人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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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